社保支付的一次性补助金是否缴个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工伤职工取得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40号)规定:
1.对工伤职工及其近亲属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586号)规定取得的工伤保险待遇,免征个人所得税;
2.本通知第一条所称的工伤保险待遇,包括工伤职工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586号)规定取得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工伤医疗待遇、住院伙食补助费、外地就医交通食宿费用、工伤康复费用、辅助器具费用、生活护理费等,以及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586号)规定取得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等。个人取得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如符合上述规定的,免征个人所得税。
计提社保公积金会计分录是什么 问
计提社保和公积金时: 借: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生产成本/研发支出等(明细科目为社保或公积金 ), 贷:应付职工薪酬 -社保或公积金(单位负担部分)。 答
如何查询自己有没有交社保 问
现阶段社保查询的方式有很多种,个人可以采用最方便的方式来查询,常见的查询方式有, 1、在微信上查询。登录个人微信,在城市服务—社保服务里面查询。 2、在当地社保局网站或者微信公众号中查询。 3、去社保局大厅查询, 4、由公司在社保局网站上查询。 答
社保显示已参保未到账是什么意思 问
社保显示已参保未到账: 一、有可能是单位为员工缴纳社保了,有可能是系统的问题,到账时间会延迟一些。 二、说明离开该单位时,单位没为参保员工办理社保报停手续,也没为参保人员缴纳社保费。使到社保帐户有欠费现象。无法在本市的其他公司再次参保。也无法将社保办理转移。 答
计提社保会计分录怎么做 问
1、企业缴纳社保费用时做如下分录, 借:应付职工薪酬--社会保险费(单位部分), 其他应收(付)款—社会保险费(个人部分), 贷:银行存款/现金。 2、计提社保时分录为, 借:管理费用—社会保险费(单位部分), 贷:应付职工薪酬—社会保险费(单位部分)。 答
公司缴纳社保会计分录怎么做 问
1、已执行新会计准则的: 缴纳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社会保险(单位部分), 其他应收(付)款—社会保险(个人部分), 贷:银行存款。 计提时: 借:管理(销售、制造)费用、生产成本, 贷:应付职工薪酬—社会保险(单位部分)。 答

员工因工伤取得工伤赔偿,包括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是否应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答: 这不属于工资薪金所得,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社保支付的补助金需要缴纳个税吗?
答: 您好!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工伤职工取得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40号)的规定,对工伤职工及其近亲属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586号)规定取得的工伤保险待遇,免征个人所得税;本通知第一条所称的工伤保险待遇,包括工伤职工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586号)规定取得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工伤医疗待遇、住院伙食补助费、外地就医交通食宿费用、工伤康复费用、辅助器具费用、生活护理费等,以及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586号)规定取得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等。 因此,根据上述规定,个人取得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如符合上述规定的,免征个人所得税。
一名会计如何让领导给你主动加薪?
答: 都说财务会计越老越吃香,实际上是这样吗?其实不管年龄工龄如何
企业支付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交个人所得税吗?
答: 1、单位支付工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不需要支付个人所得税的。 2、伤残补助金适用福利费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福利费,免纳个人所得税。 3、《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四条:税法第四条第四项所说的福利费,是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从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提留的福利费或者工会经费中支付给个人的生活补助费。
- 免费提问
- 极速解答
- 紧急催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