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销售方取得返还资金要纳税吗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平销行为征收增值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7]167号)的有关规定,自1997年1月1日起,凡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无论是否有平销行为,因购买货物而从销售方取得的各种形式的返还资金,均应依所购货物的增值税税率计算应冲减的进项税金,并从其取得返还资金当期的进项税金中予以冲减。
老师,,公司缴纳的销项税,然后再返还一部分,,这部分资金还需要并入收入缴纳企业所得税吗? 如果要把这部分资金从公司账上拿出来要怎么做呢?
答: 你好,需要交所得税的,意思是要拿去哪里呢?给股东个人吗?
假如我们销售的时候开发票给销售方,是销售金额。然后后续要付销售金额里面这部分返佣的费用给另外的第三方,请问这部分返佣金可以如何取得发票,如何做账务处理。
答: 第三方,这个是企业还是个人的,如果是企业,对方可以开发票。
我是一名会计,想问一下考个网络学历有用吗?
答: 众所周知会计人如果要往上发展,是要不断考证的
采取还本销售方式销售 销售额就是货物的销售价格,不得从销售额中扣减还本支出 怎么理解? 什么叫还本销售方式?
答: 同学你好 销售方在货物销售之后,按合同约定的时间,一次或者分次将货款部分或者全部退还给消费者,退还的货款即为还本支出。 还本支出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就是不得抵减当期的销售收入,也就是说不得减少销项税额的计税依据,这样做也是为了公平税负,规范市场经济运行 还本销售是企业销售货物后,在一定期限内将全部或部分销货款一次或分次无条件退还给购货方的一种销售方式,不是马上退,而是慢慢退,就会产生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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