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搬迁所得时报送什么资料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政策性搬迁所得税管理办法》的公告,企业应当自搬迁开始年度,至次年5月31日前,向主管税务机关(包括迁出地和迁入地)报送政策性搬迁依据、搬迁规划等相关材料。逾期未报的,除特殊原因并经主管税务机关认可外,按非政策性搬迁处理,不得执行本办法的规定。企业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的政策性搬迁依据、搬迁规划等相关材料,包括:
(一)政府搬迁文件或公告;
(二)搬迁重置总体规划;
(三)拆迁补偿协议;
(四)资产处置计划;
(五)其他与搬迁相关的事项。
跨省搬迁企业所得税问题 我们是去年11月份搬迁到外省的 请问申报去年4季度所得税 是要填写搬迁后11-12月份数据申报呢还是填写1-12月份数据申报呢?
答: 同学你好 填写搬迁后11-12月的数据
你好。固定资产搬迁,由于搬迁原设备基础上新增了40万资产,没有取得发票,我可以把这笔支出做固定资产嘛?申报时需要缴税嘛?
答: 为啥取得这么大笔资产还没发票呢?可以入账,但是折旧不能税前扣除
报考2022年中级会计职称对学历有什么要求?
答: 报名中级资格考试,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我们是去年11月份搬迁到外省的 那申报4季度所得税的时候 报表里面填写的是1-12月份的数据还是11-12月份的数据呢?迁入地给核定的税种申报期是10-12月份 所得税的
答: 同学你好 那就是按照给你核定的报 11-12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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