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国外设立分支机构如何确认收入

居民企业在境外设立不具有独立纳税地位的分支机构取得的各项境外所得,无论是否汇回中国境内,均应计入该企业所属纳税年度的境外应纳税所得额,所以按照利润所属年度确认收入的实现。
甲公司为在美国成立的跨国公司,其计划在中国设立一个分支机构,该分支机构主要负责甲公司的专利、商标等特许权在中国的许可运营。预计每年取得各类特许权使用费1000万元,设立分支机构的各项可以税前扣除的支出约200万元。如果甲公司不在中国设立分支机构,该200万元的费用可以由总公司负担。 请比较甲公司设立分支机构与不设立分支机构的企业所得税负担。
答: 你好,如果甲公司设立分支机构,则每年应在中国缴纳企业所得税:(1000-200)x25%=200万元。如果甲公司暂时不在中国设立分支机构,则每年应在中国缴纳企业所得税:1000x10%=100万元。不设置分支机构为佳。
总机构的材料调拨给分支机构,算视同销售吗?要确认收入吗?总、分机构的会计分录如何做?
答: 你好同学,请看图片哦
一名会计如何让领导给你主动加薪?
答: 都说财务会计越老越吃香,实际上是这样吗?其实不管年龄工龄如何
老师您好!请问企业所得税里关于非居民企业的认定,是否要先考虑其是否有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如果在外国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也是在国外的,国内有分支机构,但是没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时,是否能确认其为非居民企业?
答: 你好,非居民企业,是指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但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企业。如果在外国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也是在国外的,国内有分支机构,但是没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时可以确认为非居民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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