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未提满折旧汽车的税务流程

来源: 会计学堂税务 2021/05/28 577人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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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未提满折旧汽车的税务流程

消费者为一般纳税人,其销售应征消费税的二手摩托车、汽车,按照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其销售其他非应征消费税的二手车,区别三类情况征收增值税:2009年1月1日后购进的按照17%税率征收增值税;2008年12月31日前购进的按照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销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按简易办法按照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

消费者为小规模纳税人(包括除一般纳税人外的其他单位和组织),其销售自己使用过的二手车(包括应征消费税的二手摩托车、汽车及其他非应征消费税的二手车),减按2%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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