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业餐饮赠券是否能计收入

酒店业餐饮赠券赠送的时候尚未形成现实的义务,暂不需要做会计处理。等顾客实际消费的时候视同销售,要确认对应收入。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规定“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的下列行为,视同销售货物:
(一)将货物交付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代销;
(二)销售代销货物;
(三)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
(四)将自产或者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
(五)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
(六)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
(七)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者投资者;
(八)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
老师,我们是一个在筹备期的五星级酒店,受疫情影响现在决定只开部分餐饮,之前因没收入好多固资和长摊在一起,现在只开一点餐饮,长摊和固资我该怎么处理?谢谢老师
答: 正常做借固定资产 长期待摊费用 ,就可以,这个次月折旧摊销,《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第十四条规定,企业应当对所有固定资产计提折旧。但是,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和单独计价入账的土地除外。 《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应用指南规定: 一、固定资产的折旧 (一)固定资产应当按月计提折旧,当月增加的固定资产,当月不计提折旧,从下月起计提折旧;当月减少的固定资产,当月仍计提折旧,从下月起不计提折旧。 《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一条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按照规定计算的固定资产折旧,准予扣除。 下列固定资产不得计算折旧扣除: (一)房屋、建筑物以外未投入使用的固定资产;
老师收到租户用餐券,酒店赠券抵房租,分录怎么做
答: 这个的话,等于是你们购买了餐券。 借:预付账款 -餐券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 餐券使用的话 借:管理费用 贷:预付账款
我是一名会计,想问一下考个网络学历有用吗?
答: 众所周知会计人如果要往上发展,是要不断考证的
老师,酒店一般纳税人,主营餐饮住宿业务,餐饮销售时随带销售烟酒,是纳入餐饮收入按6%计销项税金还是按销售烟酒税率来计销项税金?
答: 您好,这个的话,是按照餐饮收入的就可以的这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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