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托收承付结算拒付的会计核算

来源: 会计学堂实务 2021/05/16 802人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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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托收承付结算拒付的会计核算

收款单位收到其开户银行转来的付款单位的拒付通知后,应认真对照合同条款,看对方提出的拒付理由能否成立,如属于对方无理拒付,可向开户银行重办托收,填写“重办托收理由书”,将其中三联连同经济合同和有关证据,退回的原托收凭证及交易单证,一并送交开户银行,经银行审查确属无理拒付的,可以重办托收。如果经过协商由付款方退回所购货物的,财务部门编制转帐凭证,冲销退回货物已入帐的销售收入,其会计分录为:  

借:产品销售收入或商品销售收入等

贷:应收帐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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