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取未到期责任准备金的账务处理

来源: 会计学堂实务 2021/05/10 1597人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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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取未到期责任准备金的账务处理

提取未到期责任准备金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企业在确认保费收入、分保费收入的当期,应按保险精算确定的未到期责任准备金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未到期责任准备金""科目。

(二)资产负债表日,应按保险精算重新计算确定的未到期责任准备金金额与已提取的未到期责任准备金余额的差额,借记或贷记本科目,贷记或借记""未到期责任准备金""科目。

(三)原保险合同提前解除的,应按相关未到期责任准备金余额,借记""未到期责任准备金""科目,贷记本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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