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档案的定期保管期限有哪些规定

根据《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规定,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根据其特点,分为永久、定期两类。将企业会计档案的定期保管期限由原3年、5年、10年、15年、25年五类调整为10年、30年两类,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从会计年度终了后的第一天算起,常见的原始凭证、记账凭证、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其保管期限为3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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