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委托加工消费品直接出售计入成本

1、委托加工物资用于销售的,消费税计入成本:
收回后继续加工应税消费品才不计入成本
因为委托他人加工,是由受托方缴纳消费税的,委托方是代收代缴。又由于消费税只征收一道环节,不重复征收,所以如果直接销售,在加工时就缴纳,销售时不再缴纳。
如果继续加工应税消费品,那么再销售时这个消费品是要单独缴纳消费税的,等于一个东西交2次税了,所以在加工环节缴纳的消费税可以抵扣
成本应为委托加工原料+加工费等
销售收入出现增值要交增值税
具体来说,应该是这样的: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收回后用于直接销售的不需再交消费税,收回后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并销售的,需缴纳消费税,但可扣除委托加工已纳消费税。
2、委托加工物资收回后用于继续生产应税消费品,消费税不计入收回委托加工物资成本:
因为消费税是价内税,如果把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按含税价(含消费税)作为材料继续生产应税消费品,待完工产品作为最终的消费品销售时候,还会征收一遍消费税。这就形成了委托加工物资这部分重复征税。

为什么直接出售的应税消费品计入委托加工物资的成本?
答: 因为直接出售的应税消费品和委托加工物资是投入生产的必要原料,受到税法政策规定,都要计入生产成本。
委托方将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收回后,直接以不高于受托方计税价格直接对外出售,委托方应将代收代缴的消费税计入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成本----------老师,以不高于或高于受托方计税价格对外出售有什么区别?为什么
答: 学员你好,请稍等哦
一名会计如何让领导给你主动加薪?
答: 都说财务会计越老越吃香,实际上是这样吗?其实不管年龄工龄如何
为什么用于直接对外销售的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所支付的消费税 计入存货成本?
答: 因为委托加工收回的时候,委托方已经缴纳了消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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