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动赞助支出可否税前列支

来源: 会计学堂税务 2021/04/25 979人查看
精选回答

活动赞助支出可否税前列支

《企业所得税法》第十条第六款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赞助支出不得扣除。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十条第(六)项所称赞助支出,是指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无关的各种非广告性质支出。

如果所业务是客户搞促销活动,销售方给其提供赞助款,对方开具服务业发票,内容写的是活动赞助费,这种情况应属于与生产经营活动无关的非广告性质支出,不得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您的提问内容过于简单,请在内容中概述您的问题,问题不能少于10个字
举报
取消
确定
请完成实名认证

应网络实名制要求,完成实名认证后才可以发表文章视频等内容,以保护账号安全。 (点击去认证)

取消
确定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