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产质押权优先于所有权吗

动产质押权优于所有权。质押权为担保物权,担保物权是以所有权为基础而成立的物权,因此,担保物权设定后,在担保物上,必然会存在担保物权与所有权两种权利并存。在这种情况下,担保物权应优先于所有权。即使担保物权标的物的所有权发生转移,也不影响担保物权的存在,担保物权人仍可以对抗新的所有权人。担保物权的优先性是根据物权的性质所作出的判定,亦即一物之上设定限制性物权时,该限制性物权优先于其所赖以设定的基础性权利。
同一财产即设立抵押权又设立质权的,拍卖,变卖该财产转让所得的价款按照登记,交付的时间先后确定清偿顺序。也就是说先登记的抵押权优于质权,如果是先交付的质权就优于登记抵押权吗?
答: 您好,抵押权经登记具有优先性,抵押权(不动产登记)优于质押(动产交付)
同一财产既设立抵押权又设立质权的,拍卖、变卖该财产所得的价款按照登记、交付的时间先后确定清偿顺序。质权不优于抵押权了吗?
答: 您好,抵押权经登记具有优先性,抵押权(不动产登记)优于质押(动产交付)。
我是一名会计,想问一下考个网络学历有用吗?
答: 众所周知会计人如果要往上发展,是要不断考证的
老师,登记的抵押权和未登记的质押权相比,谁有优先权?还是说按时间先后来算
答: 您好,按时间先后来算 数种担保并存时的效力规则 1.意定担保物权并存于同一担保财产时的效力规则: 同一财产既设立抵押权又设立质权的,拍卖、变卖该财产所得的价款按照 登记、交付的时间先后确定清偿顺序。 2.意定担保物权和法定担保物权并存时的效力规则: 同一动产上已经设立抵押权或者质权,该动产又被留置的,留置权人优先受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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