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公司卖房送冰箱是否属混合销售行为

赠送冰箱应视为销售行为缴纳增值税。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第(八)款的规定,企业卖房送冰箱行为属于“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视同销售行为。
根据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增值税混合销售行为的是( )。 A. 邮政部门提供邮政服务的同时销售集邮商品 B. 电信企业提供通讯服务的同时销售手机 C. 银行提供金融服务的同时销售金银 D. 冰箱生产企业销售冰箱并送货上门 这几个怎么区分
答: 您好同学,是否属于混合销售,关键在于是否属于同一项销售业务。“冰箱生产企业销售冰箱并送货上门”,这是同一个业务,所以选这个。其他几项,都是不同业务。
这个属于混合销售行为?还是属于兼营销售行为?
答: 你好,这个属于混合销售的
我是一名会计,想问一下考个网络学历有用吗?
答: 众所周知会计人如果要往上发展,是要不断考证的
房地产开发公司为了卖房子买的礼品送给客户的属于什么费用
答: 计入销售费用——业务宣传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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