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标准是什么

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按照每月400元定额扣除。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不能超过48个月。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按照3600元定额扣除。
继续教育扣除专项税扣除标准
答: 个税专项扣除继续教育的标准是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2018〕41号)规定:“第八条 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按照每月400元定额扣除。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不能超过 48 个月。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按照3600元定额扣除。” 个人接受本科及以下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符合本办法规定扣除条件的,可以选择由其父母扣除,也可以选择由本人扣除。 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应当留存相关证书等资料备查。
专项附加扣除的继续教育,职业资格继续教育是指什么?
答: 说白就是考取的各种资格证书。但是不包括资格证书的继续教育
我是一名会计,想问一下考个网络学历有用吗?
答: 众所周知会计人如果要往上发展,是要不断考证的
继续教育扣除范围和扣除标准是什么?
答: 继续教育扣除范围包括上述学习费用、报名费、书籍费、培训材料费、计算机软件费、教材费、实习费和证书考试费等教育培训相关的费用;扣除标准为每年可以扣除继续教育学习费用的最高限额为1500元(含)以内,超出部分不能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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