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货方发票联丢失怎么处理

第一种情况:只是丢失抵扣联而发票联没有丢失的话,而且在抵扣联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购货方可以直接使用发票联原件入账,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即可,销售方无需做任何操作。
第二种情况:只是丢失抵扣联而发票联没有丢失的话,而且在抵扣联丢失前还未认证的,购货方可使用发票联到购货方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认证,然后使用发票联原件入账,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销售方无需做任何操作。
第三种情况:只是丢失发票联而抵扣联未丢失的话,购货方使用抵扣联正常抵扣,然后可将专用发票抵扣联作为记账凭证,专用发票抵扣联复印件留存备查,销售方无需做任何操作。
第四种情况:发票联和抵扣联都丢失而且在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购货方需要销售方提供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和《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然后到购货方的主管税务机关备个案,可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然后使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和《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入账。
依据新的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现在有的地方(例如北京)已经不在开具《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那么购货方需要使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直接入账即可。
第五种情况:发票联和抵扣联都丢失而且在丢失前未认证相符的,并且没有过认证期限的,购货方需要使用销售方的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到购货方主管税务机关进行认证,认证相符后,使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经购货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可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然后使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和《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入账。如果销售方所在的主管税务机关已经不在开具《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那么购货方直接在增值税认证勾选平台上勾选认证,然后使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直接入账即可。
第六种情况:发票联和抵扣联都丢失而且在丢失前未认证相符的,并且已经超过认证期限的,购货方需要使用销售方的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和《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直接入账,不允许抵扣,当然了这个具体要咨询一下购货方所在的主管税务机关。
销货方丢失购买方普通发票记账联怎么处理
答: 您好,这个可以拿着购买方的抵扣联的复印件留存就可以了
购货方丢失抵扣联和发票了,可以入账吗?如何处理
答: 你好 可以的,拿对方发票的复印件入账的
我是一名会计,想问一下考个网络学历有用吗?
答: 众所周知会计人如果要往上发展,是要不断考证的
发票记账联丢失要怎么处理
答: 您好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 国税发〔2006〕156号 第二十八条 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附件5),经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可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认证,认证相符的凭该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经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可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 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抵扣联,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可使用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可使用专用发票发票联到主管税务机关认证,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 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可将专用发票抵扣联作为记账凭证,专用发票抵扣联复印件留存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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