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人员的继续教育可以享受个税专项附加扣除处理吗

会计人员的继续教育不可以享受个税专项附加扣除处理。个税专项附加扣除中继续教育支出不包括会计人员的继续教育支出。
1.《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2018]41号)规定,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按照3600元定额扣除。
2.《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公布国家职业资格目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7]68号)详细规定了纳入国家职业资格目录的140项证书。这140项证书中,包括81项技能人员职业资格和59项专业技术资格。其中没有列明会计人员继续教育。
是否可以同时享受两项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
答: 是可以同时享受两项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的,但是有一定的限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十五条第四款、《关于调整完善个人所得税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条例》第九条第四项和第十条第四项规定,自2019年1月1日起,纳税人仅可享受以下两项专项附加扣除:本人及其配偶的子女在基本义务教育阶段及以上在校生的教育费用支出,以及本人完成学历教育的学费、专业书籍费等支出扣除。因此,纳税人可以同时享受上述两项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即可以在每年的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税表中,在孩子教育支出一栏和继续教育支出一栏同时进行扣除。 拓展知识:最新规定,每人每年最高可扣除36000元,本人、配偶、子女三人可合计扣除108000元。
个税的专项附加扣除有一个是继续教育,请问会计每年做的继续教育可以抵扣吗
答: 你好,不可以扣聊的.那继续教育是指读成教之类的扣除
一名会计如何让领导给你主动加薪?
答: 都说财务会计越老越吃香,实际上是这样吗?其实不管年龄工龄如何
老师,继续教育的专项附加扣除指的是什么?哪些证书可以享受这个政策 扣除标准:继续教育按照每月400元定额扣除,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不能超过48个月;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按照3600元定额扣除.
答: 你好 ;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类型主要包括“学历(学位)继续教育”和“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两项。 第一种情况是学历继续教育,在接受教育期间,每个月可以扣除的标准是400元。比如在职研究生、在职博士等接受学历或者学位继续教育,可以在接受教育期间按月扣除。 另外一种情况是职业资格继续教育,在取得证书的年度,按年可以扣3600元。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取得了执业资格继续教育的相关证书的,在取得证书的当月或者以后月份都可以通过扣缴单位来进行扣除。纳税人也可以通过年度的汇算清缴办理的时候来进行扣除。 在继续教育期间,如果纳税人已经就业了,那么继续教育支出,可以在自己的收入所得中扣除。同一个学历继续教育扣除的期限,最长不能超过48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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