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次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纳税人如何提交手续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管理等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33号)规定:
一、符合《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明确生活性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87号)规定的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应在年度首次确认适用15%加计抵减政策时,通过电子税务局(或前往办税服务厅)提交《适用15%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
1.网约车如何抵扣增值税? 2.纳税人适合用一号公告规定的加计抵减政策需要提交什么资料?
答: 同学你好 你们是一般纳税人吗
已提交声明并享15%加计抵减的以后年度如何适用该政策?
答: 如果您的声明在本年度有效,那么下一年度您可以继续享受15%的加计抵减优惠。您可以在每年的报税季度前提交新的申请以确保您的声明有效。您也可以在每年的报税季度后提交新的申请,以弥补任何没有报税的上一年度。
我是一名会计,想问一下考个网络学历有用吗?
答: 众所周知会计人如果要往上发展,是要不断考证的
老师纳税人适用1号公告规定的加计抵减政策,需要提交什么资料?
答: 您好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有关征管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号),纳税人适用1号公告规定的加计抵减政策,仅需在年度首次确认适用时,通过电子税务局或办税服务厅提交一份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其中,生产性服务业纳税人适用5%加计抵减政策,需提交《适用5%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适用10%加计抵减政策,需提交《适用10%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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