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能不能对外签署协议合同

分公司是否可以对外签订合同。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十二条的规定,依法登记的分公司属于“其他组织”。“其他组织”是指合法成立、有一定的组织机构和财产,但又不具备法人资格的组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条规定,其他组织可以和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签订合同,从而成为合同主体。
《公司法》第14条第1款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所以这里明确,一是分公司可以领取营业执照,进行独立营业,具有独立缔约能力。二是分公司民事责任的归属,即分公司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其一切行为的后果及责任由隶属公司承担。
客户把钱打到A公司,且合同也签署A 公司,现在A 公司要把钱还给我们,收款上我们签个代收协议,那合同能补充个三方协议吗
答: 您好,工作中是这样操作的,代收代付要三个公司签署三方协议,3个公司盖章
请问采购协议,签署了甲方1:A公司;甲方2:B公司;合同写:A公司因为XX原因,与乙方签订采购合同;B公司是A的全资子公司,承担付款义务,是本合同的付款方,共同签署合同。协议约定发票开给B公司。这种安排有税务问题吗
答: 你好1不合理的; 这样会涉及虚开发票的
我是一名会计,想问一下考个网络学历有用吗?
答: 众所周知会计人如果要往上发展,是要不断考证的
股东的借款记在其他应付款,能不能直接转为实收资本?是要签署什么协议吗
答: 如果确实是股东实际支付的款项可以转,写一个借款转为实收资本的说明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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