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款如何计算个税

是离职一次性补偿涉的话,
在社会保险费法律制度中,《关于规范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险中心函〔2006〕60号)规定,劳动合同制职工解除劳动合同时由企业支付的医疗补助费、生活补助费以及一次性支付给职工的经济补偿金,根据国家统计局的规定,不计入工资总额,在计算缴费基数时应予剔除。
在个人所得税制度中,2019年1月1日起生效的《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64号)文件,在承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有企业职工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一次性补偿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0〕77号)文中,对国有企业职工与企业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个人所得税前扣除标准基础上,规定: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3倍数额的部分,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单独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纳税。
该项制度的执行,需要明确三项内涵:
一是可以税前限额扣除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应当符合法律的规定。对超出法律规定补偿的部分,无论是否超出“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均不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二是对全部符合法律规定的一次性补偿金额,以“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三倍为限,免征个人所得税。“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为直辖市或设区的市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即市级“上年社平工资”。
三是超出法律规定补偿的部分、以及合法补偿金额超过“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的部分,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单独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纳税。不再执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经济补偿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178号)规定,按照最长不超过12个工作年限均分为月收入后,计税合计。
请问一次性离职补偿金的会计分录如何做?
答: 一次性离职补偿金的会计分录如下:应付职工薪酬(借)---一次性离职补偿金(贷);库存现金(借)---一次性离职补偿金(贷)。其中,一次性离职补偿金可以是应付职工薪酬或者库存现金中的一项,具体取决于发放的形式。拓展知识:会计分录是指在编制会计凭证时,将单据上所记载的经济业务的科目数量和金额等登记在会计报表上的过程。
员工取得的一次性离职经济补偿金 也要申报个税吗?
答: 您好,一次性离职经济补偿金需要申报个税。
我是一名会计,想问一下考个网络学历有用吗?
答: 众所周知会计人如果要往上发展,是要不断考证的
一次性补偿金个税核算
答: 你好; 是离职补偿金的话; 做分录 :借管理费用-离职补偿金贷应付职工薪酬- 离职补偿金 ; 借 应付职工薪酬- 离职补偿金 ;贷银行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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