兼职人员的工资在账务上怎么处理

企业将兼职人员的工资一般是计入到“应付职工薪酬”中进行核算,与正式工的一样处理。个人兼职取得的收入属于劳务报酬所得项目,则兼职收入应按照“劳务报酬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税率为百分之二十。相关账务处理如下:
借:管理费用(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等),
贷:应付职工薪酬,
借:应付职工薪酬,
贷:银行存款/库存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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