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后回收或者回购的账务处理怎么做

来源: 会计学堂实务 2020/11/22 4586人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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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后回收或者回购的账务处理怎么做

销售后回收或者回购的账务处理,

《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的规定,企业销售商品确认收入应同时满足五个条件。在售后回购交易方式下,对于销售方而言,其交易行为属于融资性质。由于销售与回购是以一揽子方式通过签订回购协议进行的,因此可以将销售与回购看做是一笔交易。回购价与销售价的差额本质上属于融资费用,支付的回购价格应视同偿还借款,因此销售方销售商品的售价与账面价值的差额不确认为当期损益,而应将其作为回购价的调整计入其他应付款,并在回购期限内平均摊销融资费用计入财务费用和其他应付款,在回购商品最终对外销售时确认一次收入。

(1)发出商品时: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付款,

贷:应交税费一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同时结转成本:

借:发出商品,

贷:库存商品,

由于回购价大于原售价,因而应在销售与回购期间内按期计提利息费用,并直接计入当期财务费用。

借:财务费用,

贷:其他应付款,

(2)购回商品时,

借:财务费用,

贷:其他应付款,

借:库存商品,

贷:发出商品,

借:其他应付款,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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