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补偿如何做账

根据《财政部关于企业收到政府拨给的搬迁补偿款有关财务处理问题的通知》(财企[2005]123号)之规定:
一、企业收到政府拨给的搬迁补偿款,作为专项应付款核算。搬迁补偿款存款利息,一并转增专项应付款。
二、企业在搬迁和重建过程中发生的损失或费用,区分以下财政部文件情况进行处理:
(一)因搬迁出售、报废或毁损的固定资产,作为固定资产清理业务核算,其净损失核销专项应付款;
(二)机器设备因拆卸、运输、重新安装、调试等原因发生的费用,直接核销专项应付款;
(三)企业因搬迁而灭失的、原已作为资产单独入账的土地使用权,直接核销专项应付款;
(四)用于安置职工的费用支出,直接核销专项应付款。
三、企业搬迁结束后,专项应付款如有余额,作调增资本公积金处理,由此增加的资本公积金由全体股东共享;专项应付款如有不足,应计入当期损益。企业收到的政府拨给的搬迁补偿款的总额及搬迁结束后计入资本公积金或当期损益的金额应当单独披露。
请问一下老师:本地安置,安置房视同销售确认收入,同时将此确认为房地产开发的拆迁补偿费计入开发成本,那建造成本那里确认的成本是不是重复计入了?
答: 没有重复计入哦,同学,你这样理解,正常建房屋的建造成本是正常计入的,安置房本应该是在拆迁土地时计入土地成本,但当时并未现金支付,所以并未计入土地成本,目前房屋建造完成后,正常销售时,安置房不能正常产生收入,因此将安置房正常视作销售收入的同时计入开发成本才是合理的
实务中 企业支付拆迁补偿费用给个人的时候 可以要求个人去税务代开 不征收的发票吗?
答: 同学,你好 不需要的
报考2022年中级会计职称对学历有什么要求?
答: 报名中级资格考试,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在房地产当中有开发成本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科目里面有提到一个市政配套费,但是在后面前期工程费里面也有个施工许可证也要按照面积缴纳大配套费,还有在前期工程费里面有三通一平也是类似的意思,这个三个科目应该怎么区分呀
答: 在房地产开发成本核算中,市政配套费、施工许可证按面积缴纳的大配套费、三通一平费用,可从以下方面区分: 市政配套费:属于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科目,是为取得土地使用权,向政府部门缴纳的用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像城市道路、桥梁、排水、污水处理、燃气、热力、供电、通信等公共配套设施建设的费用 ,是获取土地时需承担的与土地相关的支出。 施工许可证按面积缴纳的大配套费:归入前期工程费,是在项目正式施工前,因办理施工许可证,按建筑面积向相关部门缴纳的费用,主要用于小区外部的市政公用设施建设配套,和施工许可手续办理相关联,是前期准备工作的费用支出。 三通一平费用:同样属于前期工程费,指的是在建设工程前期,施工现场达到通水、通电、通路和场地平整所需的费用,侧重于施工现场内部基础条件的准备,是为正式施工创造基本条件而发生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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