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应收账款坏账核销税前扣除标准有哪些规定

企业应收账款坏账核销税前扣除标准有哪些规定,
企业应收、预付账款发生符合坏账损失条件的,申请坏账损失税前扣除,应提供下列相关依据:
(一)法院的破产公告和破产清算的清偿文件;
(二)法院的败诉判决书、裁决书,或者胜诉但被法院裁定终(中)止执行的法律文书;
(三)工商部门的注销、吊销证明;
(四)政府部门有关撤销、责令关闭的行政决定文件;
(五)公安等有关部门的死亡、失踪证明;
(六)逾期三年以上及已无力清偿债务的确凿证明;
(七)与债务人的债务重组协议及其相关证明;
(八)其他相关证明。
第十七条 逾期不能收回的应收款项中,单笔数额较小、不足以弥补清收成本的,由企业作出专项说明,对确实不能收回的部分,认定为损失。
第十八条 逾期三年以上的应收款项,企业有依法催收磋商记录,确认债务人已资不抵债、连续三年亏损或连续停止经营三年以上的,并能认定三年内没有任何业务往来,可以认定为损失。
2020年业务宣传费与广告费税前扣除标准及依据 问
2020年业务宣传费与广告费税前扣除标准及依据: 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答
捐赠支出税前扣除标准 问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相关规定,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不超过年度利润总额的12%的部分,准予扣除。其中,年度利润总额,是指企业依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计算的年度会计利润。公益性捐赠是指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用于《捐赠法》规定的公益事业的捐赠。 答
什么是应收账款周转率 问
应收账款周转率是企业在一定时期内销售收入与平均应收账款余额之比。它是衡量企业应收账款周转速度及管理效率的指标。 答
应收账款周转率计算公式是什么 问
应收帐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平均应收账款余额。 应收账款周转率一般是在年度时采用的,所以本期一般就指本年度营业收入。应收账款是企业流动资产除存货外的另一重要项目。应收账款周转率是企业在一定时期内赊销净收入与平均应收账款余额之比。 答
应收账款在贷方和借方分别是什么意思 问
应收账款的借方和贷方共有四种情况,各表示四种意思。 1、应收账款的借方发生额:表示企业每次销售产品(商品)或提供劳务给客户的赊账金额; 2、应收账款的贷方发生额:表示客户每次归还企业的货款或劳务费金额。 答

企业提取的应收帐款坏账准备可以税前扣除吗,有什么规定?
答: 提取的坏账准备因为没有实际发生汇算时不可以税前扣除,只有实际发生了才可以。
我想问,企业坏账的应收账款,在税前可以扣除,但有没有具体的额度标准?
答: 你好,一般不超过按照应收账款5%计提费用
一名会计如何让领导给你主动加薪?
答: 都说财务会计越老越吃香,实际上是这样吗?其实不管年龄工龄如何
请问坏账损失确认的标准有哪些?税前扣除的有什么规定吗?有年限和金额要求吗?
答: 应收账款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减除可收回金额后确认的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可以作为坏账损失: 1、债务人依法宣告破产、关闭、解散、被撤销,或者被依法注销、吊销营业执照,其清算财产不足清偿的; 2、债务人死亡,或者依法被宣告失踪、死亡,其财产或者遗产不足清偿的; 3、债务人逾期3年以上未清偿,且有确凿证据证明已无力清偿债务的,在会计上已作为损失处理的,可以作为坏账损失,但应说明情况,并自行出具的有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财务负责人签章证实有关损失的书面申明。 4、与债务人达成债务重组协议或法院批准破产重整计划后,无法追偿的; 5、因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导致无法收回的; 6、企业逾期一年以上,单笔数额不超过五万或者不超过企业年度收入总额万分之一的应收款项,会计上已经作为损失处理的,可以作为坏账损失,但应说明情况,并自行出具的有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财务负责人签章证实有关损失的书面申明。 参考文件: 1.《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57号)第四条;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5号)第二十三、二十四条; 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20项税务证明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5号)附件第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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