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捐赠实物的会计处理

增值税《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单位或个体经营者,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视同销售货物。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货物移送使用的当天。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企业发生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及将货物、财产、劳务用于捐赠、偿债、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或者利润分配等用途的,应当视同销售货物。其分录为,
借:营业外支出—捐赠支出,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接受实物捐赠税务处理
答: 接受实物捐赠税务处理是非常重要的,它能帮助慈善机构捐献者获得一定的税收优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对于慈善机构捐赠而获得的物权,赠与人可以与接受机构签订协议,向财政部门或税务机关申报申报捐赠鉴证,以便从税款中减免一定比例的税费。 举个例子,假设某慈善机构收到一位捐赠者的1000万元实物捐赠,那么该慈善机构可以减免50万元的税收,并进行相关的税务处理。 此外,捐赠者可以根据慈善机构的要求,提供不同的实物捐赠,从而获得相应的税收优惠。例如,一些慈善机构可能会提出捐献特定家具,医疗设备等物品,以帮助患者,救济困难家庭等。
老师,捐赠防疫物资,是按售价算的价格,会计处理怎么弄
答: 你好同学,会计上按照如下分录处理: 借:营业外支出 贷: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如果你按照售价的话,把库存商品换成营业收入就可以了,这样就没税会差异
我是一名会计,想问一下考个网络学历有用吗?
答: 众所周知会计人如果要往上发展,是要不断考证的
老师想问一下,既然增值税不能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税前扣除,那在公益性捐赠实物捐赠情况下,计算税法允许扣除的实物捐赠支出时要用公允价值加上增值税?怎么确定捐赠金额?
答: 法允许扣除的实物捐赠支出时就是用公允价值加上增值税。关键是要取得财政监制的公益性捐赠收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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