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报销需要普通发票还是专用发票

事业单位报销需普通发票跟专用发票都可以。
一般应当给行政事业单位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不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因为行政事业单位不能抵扣进项税额,要增值税专用发票没有意义。
但是,并没有规定不能给行政事业单位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明确规定不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对象只有消费者个人。所以,如果给有纳税识别号的行政事业单位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也不违反规定,一样可以报销。
工商局是公务员还是事业单位 问
工商局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主要职能是执行行政法规、实施行政管理,负责工商业许可审批等,职责包括行政审批、行政处罚以及市场检查。 答
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的区别是什么 问
1、联次不同,增值税专用发票有3联,增值税普通发票则分好几种,1、2、5联都有。 2、发票使用人不同,增值税专用发票一般只能由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领购使用,普通发票由从事经营活动并办理了税务登记的各种纳税人使用。 3、作用不同,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抵扣进项税,增值税普通发票除特殊情况,是不能抵扣进项税额的。 答
普通发票跨月作废怎么处理 问
普通发票跨月作废需要在金税盘先开具一张内容一样的红字发票(负数发票),然后再开具一张正确的发票给购货方。 答
个体户每个月开普通发票的限额是多少 问
个体户一般纳税人开具发票没有限额,根据单位的实际业务开具发票就好了。 如果是小规模纳税人的话,按月销售额不超过10万,按季度不超过30万,不需要缴纳增值税,免征。 答
电子普通发票作废流程是什么 问
1、点击软件左上角的“发票管理”; 2、点击中间的“发票填开”; 3、弹出来的发票类型中选择“普通发票”或“电子普通发票”; 4、发票填开界面选择上面的“红字”。 答
事业单位的普通发票只有名称可以吗?
答: 事业单位没有纳税人识别号是可以的
是不是事业单位都是普通发票
答: 事业单位也可能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因为有经营收入这块。就是事业单位可以取得经营收入的。
报考2022年中级会计职称对学历有什么要求?
答: 报名中级资格考试,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河北通用手工发票(E)还能使用报销吗?在事业单位
答: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关于启用新发票监制章及新版普通发票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19号)规定:“二、新版普通发票票种及规格 (二)河北通用手工发票(E)。规格,190mm×105mm;联次,三联,即存根联、发票联、记账联。 六、本公告自2018年9月1日起施行。原河北省国家税务局已监制的发票在2018年12月31日前可以继续使用,《河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普通发票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河北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7年第2号公布)同时废止。” 根据《河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普通发票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河北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7年第2号)规定:“一、河北省国家税务局印制的普通发票种类 (一)保留的普通发票 2.河北省国家税务局通用手工发票(E) 规格:190mm×105mm;金额版:百元;开具方式:手写;联次:三联,即存根联、发票联、记账联;适用范围: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月销售额未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或者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月销售额未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的,且不具备开具机打发票条件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 补充:2019年发票换版的票种都有哪些?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务机构改革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32号)第六条规定:“新税务机构挂牌后,启用新的税收票证式样和发票监制章。挂牌前已由各省税务机关统一印制的税收票证和原各省国税机关已监制的发票在2018年12月31日前可以继续使用,由国家税务总局统一印制的税收票证在2018年12月31日后继续使用。纳税人在用税控设备可以延续使用。”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使用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41号)规定:“一、新税务机构挂牌后,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以下简称“各省(区、市)税务局”]将启用新的发票监制章。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含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下同)版式文件上的发票监制章,相应修改为各省(区、市)税务局新启用的发票监制章。 二、新启用的发票监制章形状为椭圆型,长轴为3厘米,短轴为2厘米,边宽为0.1厘米,内环加刻一细线,上环刻制“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字样,中间刻制“国家税务总局”字样,下环刻制“××省(区、市)税务局”字样,下环字样例如:“江苏省税务局”、“上海市税务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字体为楷体7磅,印色为大红色。新启用的发票监制章样式见附件。 三、纳税人自建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和第三方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应当于2018年12月31日前完成升级工作。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升级后,生成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版式文件使用各省(区、市)税务局新启用的发票监制章。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升级前,生成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版式文件可以继续使用原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的发票监制章。”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关于启用新发票监制章及新版普通发票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19号)规定:“一、发票监制章式样 启用新的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形状为椭圆型,套印在发票联票头正中央,长轴为3厘米,短轴为2厘米,边宽为0.1厘米,内环加一细线,上环‘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字样,中间‘国家税务总局’字样,下环‘河北省税务局’字样,印色为大红色。 二、新版普通发票票种及规格 (一)河北通用机打发票(B)。规格,190mm×101.6mm;联次,两联,即发票联、记账联。 (二)河北通用手工发票(E)。规格,190mm×105mm;联次,三联,即存根联、发票联、记账联。 (三)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规格,241mm×177.8mm;联次,六联,即发票联(购货单位付款凭证)、抵扣联(购货单位扣税凭证)、报税联(车购税征收单位留存)、注册登记联(车辆登记单位留存)、记账联(销货单位记账凭证)、存根联(销货单位留存)。 (四)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规格,241mm×177.8mm;联次,五联,即发票联、转移登记联、出入库联、记账联、存根联。 (五)河北通用定额发票(J)、河北通用定额发票(K)、河北通用定额发票(L)、河北通用定额发票(M)。规格,175mm×77mm;联次,并列二联,即发票联、存根联。 (六)河北通用机打发票(N)。规格,82mm×101.6mm;联次,单联,即发票联。 (七)河北汽车客票(机打)。规格,180mm×63.5mm;联次,并列二联,即发票联、副券。 (八)河北汽车客票(热敏纸)。规格,84mm×57mm;联次,单联,即发票联。 (九)河北汽车客票(定额)。规格,240mm×52mm;联次,并列二联,即发票联、存根联。 (十)河北通用机打发票(H)。规格,57mm×152.4mm;联次,单联,即发票联。 (十一)河北通用机打发票(I)。规格,44mm×127mm;联次,单联,即发票联。 (十二) 河北门票(01)。规格,152.4mm×63mm;联次,并列二联,即发票联、存根联。 (十三)河北门票(02)。规格,203.2 mm×78mm;联次,并列二联,即发票联、存根联。以邮资明信片作为门票使用的,为河北门票(02邮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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