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规模纳税人季度不超过30万免税报税怎么填报

小规模纳税人季度不超过30万,把不含税收入填写在增值税申报表的小微企业免税销售额或者未达起征点销售额栏次。因为增值税免征了,那附加税申报表的计税依据栏次就是按0填写申报的。
小规模纳税人怎么做账报税 问
小规模纳税人做账:根据业务发生情况做分录,根据分录登记账簿,出具报表。比如实现的收入, 借:应收账款等科目, 贷:主营业务收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结转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答
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是多少 问
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的征收率:法定征收率3%;特殊征收率5%。适用5%: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建或者取得的不动产、出租不动产。其他都是以3%,疫情期间征收率1%。 答
小规模纳税人开专票和普票的区别 问
小规模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适用征收率一致,但对于免税待遇则存在差异。按现行规定,按月申报的小规模纳税人,月销额不超过10万元(季度申报不超过30万元)免征增值税。但享受该政策的前提是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则不管销售额多少都需要计缴增值税。 答
小规模纳税人超过30万怎么纳税 问
小规模纳税人季度收入超过30万,需要按不含税收入*增值税征收率全额计算缴纳增值税。 小规模纳税人季度收入超过30万账务处理是, 借:应收账款等科目,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缴纳税款的时候账务处理是,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答
一般纳税人可以转小规模纳税人吗 问
一般纳税人可以转小规模纳税人。 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一般纳税人,可选择按照《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统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通知》(财税〔2018〕33号)第二条的规定,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或选择继续作为一般纳税人。 答
老师,小规模纳税人季度不超过30万申报怎么填写
答: 您好,您可以详细参考一下这个,https://mp.weixin.qq.com/s/XK_UDmZiHYCcJ7anEgTscg
小规模纳税人季度超过30万该如何填写纳税申报表
答: 就把销售额填列到对应的税率栏次
一名会计如何让领导给你主动加薪?
答: 都说财务会计越老越吃香,实际上是这样吗?其实不管年龄工龄如何
请问小规模纳税人季度超过30万,增值税报表则么填写
答: 1.疫情防控期间,小规模纳税人2020年2月底之前取得的收入,适用的征收率是多少?发票如何开具?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等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5号)第一条规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取得应税销售收入,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在2020年2月底以前,适用3%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的,按照3%征收率开具增值税发票;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在2020年3月1日至5月31日,适用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的,按照1%征收率开具增值税发票。 2.疫情防控期间,小规模纳税人如何填写增值税申报表?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等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5号)第三条规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在办理增值税纳税申报时,按照13号公告有关规定,免征增值税的销售额等项目应当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及《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免税项目相应栏次;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的销售额应当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应征增值税不含税销售额(3%征收率)”相应栏次,对应减征的增值税应纳税额按销售额的2%计算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本期应纳税额减征额”及《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减税项目相应栏次。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附列资料》第8栏“不含税销售额”计算公式调整为:第8栏=第7栏÷(1%2B征收率)。 3.疫情防控期间,小规模纳税人针对2020年2月底之前的发票如何开具红字发票?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等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5号)第四条规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取得应税销售收入,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在2020年2月底以前,已按3%征收率开具增值税发票,发生销售折让、中止或者退回等情形需要开具红字发票的,按照3%征收率开具红字发票;开票有误需要重新开具的,应按照3%征收率开具红字发票,再重新开具正确的蓝字发票。 4.我单位是个体工商户,但是不在湖北省,新冠肺炎也影响到我们的生产经营,请问增值税方面有什么特殊的优惠吗? 答: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3号)规定,自2020年3月1日至5月31日,对湖北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除湖北省外,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5.疫情防控期间,小规模纳税人在2020年3月到5月期间取得的收入如何计算缴纳增值税?发票怎么开具?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等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5号)第一条和第二条规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取得应税销售收入,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在2020年2月底以前,适用3%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的,按照3%征收率开具增值税发票;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在2020年3月1日至5月31日,适用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的,按照1%征收率开具增值税发票。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增值税政策的公告》(2020年第13号,以下简称“13号公告”)有关规定,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的,按下列公式计算销售额: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2B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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