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应付款和政府补助的区别是什么

专项应付款是指企业的专项资金对外发生的各种应付和暂收款项。
政府补助是指企业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但不包括政府作为企业所有者投入的资本。
专项应付款和政府补助的区别:
1、两者的性质有所不同,在专项应付款中核算的政府拨入资金属于所有者投入的资本,而政府补助准则所适用的是政府无偿给予的资产,这是两者的根本区别。专项应付款是国家以投资者身份向企业投入资本,享有企业相应的所有权,企业有义务向投资者分配利润,国家与企业之间是投资者与被投资者的关系。国家拨入的投资补助等专项拨款中,国家相关文件规定作为资本公积处理的,也属于资本性投入的性质。政府的资本性投入无论采用何种形式,均不属于政府补助。
2、两者的形式有所不同。专项应付款是核算企业取得政府作为企业所有者投入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资金,一般均为收到的政府拨入的货币资金。而政府补助是企业从政府无偿取得的资金或非货币性资产,可以是以货币资金投入的财政拨款,也可以是政府无偿给予企业的长期非货币性资产,比如:先征后返、即征即退的税款行,政划拨的土地使用权、天然起源的天然林等,也可以包括政府贴息或其他实物资产的拨入等。
3、专项应付款使用后形成资产,记入资本公积,影响企业的所有者权益。企业收到的政府补助则包括四种类型:与资产相关、与日常活动相关的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与销售商品提供服务等活动密切相关的政府补助、与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对非日常活动给予的救济补助等。在采用总额法对政府补助进行核算时,这四种类型的政府补助都将对企业的利润产生影响。这是两者在会计核算中的主要区别。
专项应付款的会计处理 问
企业收到政府拨入款项时: 借:银行存款等, 贷:专项应付款。 在将政府拨款用于工程项目建设时: 借:在建工程等科目, 贷:银行存款/应付职工薪酬等。 工程项目完工后,对形成长期资产的部分: 借:专项应付款, 贷:资本公积—资本溢价目。 对未形成长期资产需要核销的部分: 借:专项应付款, 贷:在建工程等。 答
专项应付款在资产负债表哪个科目 问
专项应付款账户用于核算企业接受国家拨入的具有专门用途的拨款,如专项用于技术改造、技术研究等,以及从其他来源取得的款项。如果使用的财务报表比较老,则直接在资产负债表里面的专项应付款科目填列。根据2018年6月15日财政部发布的(2018)15号文的最新报表格式,跟长期应付款合并了,放入长期应付款中。 答
专项应付款和政府补助的区别是什么 问
专项应付款是指企业的专项资金对外发生的各种应付和暂收款项。 政府补助是指企业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但不包括政府作为企业所有者投入的资本。 答
什么是专项应付款 问
专项应付款是企业接受国家拨入的具有专门用途的款项所形成的不需要以资产或增加其他负债偿还的负债。 答
专项应付款在资产负债表中的哪个科目 问
专项应付款是企业的专项资金对外发生的各种应付和暂收款项。专项应付款属于非流动负债。 如果表上没有这个科目,放在《资产负债表》右侧“负债及所有者权益”中的“非流动负债”合计上面的空格行中就可以了。 答

老师:专项应付款和政府补助有什么区别,在账务处理最大胡差别椒什么,需要交税吗?
答: 专项应付款是以前的会计科目,现在一般用递延收益。有些政府补助款要求在专项应付款核算。如果没有专门的要求一般根据政府补助的性质记入递延收益或营业外收入。 一般直接记入营业外收入的需要交纳企业所得税。 如果有规定的文件及指定的用途,并通过专门的台账核算可以不交企业所得税,取得专项应付款或递延收益对应的支出不能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如果交企业所得税,对应的支出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政府补贴和政府补助有什么区别?
答: 你好,用词不同,一个意思的
我是一名会计,想问一下考个网络学历有用吗?
答: 众所周知会计人如果要往上发展,是要不断考证的
政府补助资产类和收益类有什么区别
答: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的区别如下: 1、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1)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在其补偿的相关费用或损失发生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即: ①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费用或损失的,在取得时先确认为递延收益,然后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营业外收入; ②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费用或损失的取得时直接计入当期营业外收入。 (2)企业在日常活动中按照固定的定额标准取得的政府补助,应当按照应收金额计量,借记“其他应收款”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或“递延收益”)科目。 (3)不确定的或者在非日常活动中取得的政府补助,应当按照实际收到的金额计量,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或“递延收益”)科目。涉及按期分摊递延收益的,借记“递延收益”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 企业取得针对综合性项目的政府补助,需要将其分解为与资产相关的部分和与收益相关的部分,分别进行会计处理;难以区分的,将政府补助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视情况不同计入当期损益,或者在项目期内分期确认为当期收益。 二、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企业取得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不能全额确认为当期收益,应当随着相关资产的使用逐渐计入以后各期的收益。也就是说,这类补助应当先确认为递延收益,然后自相关资产可供使用时起,在该项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计入当期营业外收入。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通常为货币性资产形式,企业应当在实际收到款项时,按照到账的实际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递延收益”科目。将政府补助用于购建长期资产时,相关长期资产的购建与企业正常的资产购建或研发处理一致,通过“在建工程”、“研发支出”等科目归集,完成后转为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自相关长期资产可供使用时起,在相关资产计提折旧或摊销时,按照长期资产的预计使用期限,将递延收益平均分摊转入当期损益,借记“递延收益”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时或结束前被处置(出售、转让、报废等),尚未分摊的递延收益余额应当一次性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收益,不再予以递延。 在很少的情况下,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也可能表现为政府向企业无偿划拨长期非货币性资产,应当在实际取得资产并办妥相关受让手续时按照其公允价值确认和计量,如该资产相关凭证上注明的价值与公允价值差异不大的,应当以有关凭证中注明的价值作为公允价值;如没有注明价值或者注明价值与公允价值差异较大、但有活跃市场的,应当根据有确凿证据表明的同类或类似资产市场价格作为公允价值。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1元)计量。 企业取得的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应当首先同时确认一项资产(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等)和递延收益,然后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摊递延收益,计入当期收益。但是,以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在取得时计入当期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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