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是什么意思

所谓民事责任就是触犯法律给他人会社会造成损失损害的,但是,性质程度轻,够不上刑事责任,这些就是民事责任。而没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就是说人虽然是人但是在法律上不能算完全个体,比如小孩,神经病,这些人因为个人缺陷在法律上是不能健全活动的,主要是不能很好的履行义务也就对应的权利的使用上搜到限制。这些人就叫做没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人。
个人独资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也无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这几话讲的是什么意思呢?后面这几话是因为个人独资企业承担是什么责任?
答: 就是他不是法律上承认的可以单独负责的主体。 就是要以投资人承担连带责任。
会计师事务所分所是否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法律依据是什么
答: 您好,这个是分析吗还是
我是一名会计,想问一下考个网络学历有用吗?
答: 众所周知会计人如果要往上发展,是要不断考证的
下列关于代理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被代理人合法权益责任承担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代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相对人不承担责任 B.相对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代理人不承担责任 C.代理人与相对人应当平均承担民事责任 D.代理人和相对人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答: D 代理人和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被代理人合法权益的,代理人和相对人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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