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存计划和受益计划的区别

定义不同:设定提存计划是 向独立的基金缴存固定费用后,企业不再承担进一步支付义务的离职后福利计划。设定受益计划是除设定提存计划以外的离职后福利计划。会计处理不同:设定提存计划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确认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资产成本)。设定受益计划采用“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和“适当的精算假设”,将确定的公式产生的福利义务归属于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后续年度福利水平提高时:设定提存计划无。设定受益计划应按照直线法将累计设定受益义务,归属于职工提供服务而导致企业第一次产生福利义务至服务不再导致设定受益义务显著增加的期间。是否折现不同:设定提存计划如果在报告期后12个月仍有支付的金额,应折现。设定受益计划对所有设定受益义务折现,包括12个月内支付的义务。风险承担不同:设定提存计划一般非企业承担;设定受益计划一般由企业承担。
设定受益计划和设定提存计划的区别是什么啊?
答: 您好,设定提存计划,是指向独立的基金缴存固定费用后,企业不再承担进一步支付义务的离职后福利计划;设定受益计划,是指除设定提存计划以外的离职后福利计划。 设定提存计划您可以理解为我们现在缴纳的养老保险,这个企业为职工缴纳之后以后职工获得养老金的时候,与企业就没有任何的关系了,都是社保机构来给职工发放,而设定受益计划是不同的,企业现在为职工进行一个计划,那么以后期间职工是可以从企业获取相关的收益的,比如说职工退休以后每年可以从企业拿10万块钱,那么这个和企业就是息息相关的了,这就是设定提存计划与设定收益计划的区分。
老师,设定提存计划和设定受益计划分别指什么
答: 新旧准则最大的不同在于新准则首次提出了离职后福利的概念。离职后福利分为设定提存计划和设定受益计划两种类型。 (1)设定提存计划,是指向独立的基金缴存固定费用后,企业不再承担进一步支付义务的离职后福利计划。根据新准则,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属于设定提存计划,需在“应付职工薪酬——离职后福利”中核算,而原准则下是在“应付职工薪酬——社会保险费”中核算。 (2)设定受益计划,是指除设定提存计划以外的离职后福利计划,如企业为职工提供的社会统筹外补充退休金。旧准则没有对此项业务做明确的处理规定,而在新准则中规范了处理方法。设定受益计划的实施比较麻烦,可能需要精算师确定每期应为职工缴费的金额,会计人员的主要任务是根据精算师精算的结果计算确定企业每期的年金费用水平,并进行相关的确认和列报。这一变动可能会对很多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的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我是一名会计,想问一下考个网络学历有用吗?
答: 众所周知会计人如果要往上发展,是要不断考证的
老师,请问离职后福利,就是提存受益计划和设定受益计划,一律计入管理费用吗?还是按受益部门分
答: 你好!统一记入管理费用,即可
- 免费提问

- 极速解答

- 紧急催问




粤公网安备 4403050200094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