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加工物资收回后用于连续生产怎么做分录

委托加工物资收回后用于连续生产会计分录,
1、发出材料,
借:委托加工物资,
贷:原材料,
2、支付加工费和增值税,
借:委托加工物资,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等,
3、支付代收代缴消费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贷:银行存款等,
未将消费税计入成本,是因为其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可以扣除委托加工环节已缴纳的消费税税款之列。
4、产品入库
借:库存商品等,
贷:委托加工物资。
收回委托加工物资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记入“委托加工物资”科目的借方 ???委托加工连续生产的消费税记在哪里?
答: 类似这样 1. 借:委托加工物资60000 贷:原材料 60000 2 借:委托加工物资 10000 应交税费-消费税 30000 应交税费-增值税-进项 1300 贷:银行存款 41300
老师,你好。委托加工物资收回后连续生产消费税为什么可以抵扣?
答: 因为不抵减那个消费税就重复交税了
我是一名会计,想问一下考个网络学历有用吗?
答: 众所周知会计人如果要往上发展,是要不断考证的
请问委托加工物资收回后直接卖掉时进项税怎么处理?若委托加工物资收回后继续生产进项税怎么处理?
答: 同学您好,委托加工物资收回货物后若直接销售,消费税就记入委托加工物资成本,若加价销售或连续生产就计入应交税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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