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和出借包装物有何区别

来源: 会计学堂实务 2020/08/09 3628人查看
精选回答

出租和出借包装物有何区别


出租收取租金,出借包装物不收取租金。

1、出租、出借包装物,在第一次领用新包装物时,应结转成本,借记“其他业务支出”科目(出租包装物),借记“营业费用”科目(出借包装物),贷记本科目。出租、出借包装物金额较大的可通过“待摊费用”或“长期待摊费用”科目分次摊销。以后收回已使用过的出租、出借包装物,应加强实物管理,并在备查簿上进行登记。

2、收到出租包装物的租金,借记“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其他业务收入”等科目。

3、收到出租、出借包装物的押金,借记“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其他应付款”科目,退回押金作相反会计分录。对于逾期未退包装物,按没收的押金,借记“其他应付款”科目,按应交的增值税,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按其差额,贷记“其他业务收入”科目。

您的提问内容过于简单,请在内容中概述您的问题,问题不能少于10个字
举报
取消
确定
请完成实名认证

应网络实名制要求,完成实名认证后才可以发表文章视频等内容,以保护账号安全。 (点击去认证)

取消
确定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