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独立核算与非独立核算的区别

独立核算是指对本单位的业务经营活动过程及其成果进行全面、系统的会计核算。非独立核算又称报帐制,是把本单位的业务经营活动有关的日常业务资料,逐日或定期报送上级单位,由上级单位进行核算。
独立核算的特点:在管理上有独立的组织形式,具有一定数量的资金,在当地银行开户;独立进行经营活动,能同其他单位订立经济合同;独立计算盈亏,单独设置会计机构并配备会计人员,并有完整的会计工作组织体系。
非独立核算的特点:一般由上级拔给一定数额的周转金,从事业务活动,一切收入全面上缴,所有支出向上级报销,本身不单独计算盈亏,只记录和计算几个主要指标,进行简易核算。
分公司核算方式 独立核算 非独立核算什么区别
答: 独立核算和非独立核算的分公司主要有以下区别: 独立核算分公司: 自负盈亏:能独立核算其经营成果,计算损益,对经营活动的过程及结果进行全面、系统的会计核算。 完整的会计体系:有独立的会计账套,有完整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会计报表等。 税收处理:通常自行申报缴纳增值税、所得税等各项税款,与总公司的税务关系相对独立。 非独立核算分公司: 不独立核算经营成果:没有完整的会计核算体系,一般只记录和核算部分业务,经营成果通常要汇总到总公司统一核算。 简单核算:可能仅进行简单的收支记录等。 税收处理:通常增值税由分公司就地预缴,所得税一般由总公司统一汇算清缴,具体根据相关法规和税务机关要求执行。
分公司独立核算和非独立核算税务上的区别
答: 同学,你好 独立核算,你需要自己做帐,税收需要自己缴纳
一名会计如何让领导给你主动加薪?
答: 都说财务会计越老越吃香,实际上是这样吗?其实不管年龄工龄如何
那分公司独立核算和非独立核算有什么区别
答: 你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条规定:除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居民企业以企业登记注册地为纳税地点;但登记注册地在境外的,以实际管理机构所在地为纳税地点。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的营业机构的,应当汇总计算并缴纳企业所得税。 因此,企业所得税应由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缴纳,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公司,应当汇总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与分公司是否独立核算无关。 所以,一家公司可以根据管理的需要,自行选择异地分公司的核算模式,但无论选择何种方式,均应当在法人层面汇总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的具体操作,应当参照《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57号)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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