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征即退进项税必须分摊吗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即征即退优惠政策管理措施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60号)规定,自2011年12月1日起,调整增值税即征即退企业实施先评估后退税的管理措施,由先评估后退税改为先退税后评估。随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既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先征后退政策又享受免抵退税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69号,以下简称69号公告)明确了以下相关内容:
1.纳税人既有增值税即征即退、先征后退项目,又有出口等其他增值税应税项目的,增值税即征即退和先征后退项目不参与出口项目免抵退税计算。纳税人应分别核算增值税即征即退、先征后退项目和出口等其他增值税应税项目,分别申请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先征后退和免抵退税政策。
2.用于增值税即征即退或者先征后退项目的进项税额无法划分的,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无法划分进项税额中用于增值税即征即退或者先征后退项目的部分=当月无法划分的全部进项税额×当月增值税即征即退或者先征后退项目销售额÷当月全部销售额、营业额合计。
(一)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税额的计算:
即征即退税额=当期软件产品增值税应纳税额-当期软件产品销售额×3% 当期软件产品增值税应纳税额=当期软件产品销项税额-当期软件产品可抵扣进项税额 当期软件产品销项税额=当期软件产品销售额×13% “当期软件产品可抵扣进项税额”是指用于生产软件产品购进货物取得的进项税额,包括当期进项税额、上期留抵税额。
(二)嵌入式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税额的计算:
(1)嵌入式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税额的计算方法及公式 即征即退税额=当期嵌入式软件产品增值税应纳税额-当期嵌入式软件产品销售额×3% 当期嵌入式软件产品增值税应纳税额=当期嵌入式软件产品销项税额-当期嵌入式软件产品可抵扣进项税额 当期嵌入式软件产品销项税额=当期嵌入式软件产品销售额×13%.
(2)嵌入式软件产品销售额的计算 当期嵌入式软件产品销售额=当期嵌入式软件产品与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销售额合计-当期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销售额 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销售额按照下列顺序确定:
①按纳税人最近同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计算确定;
②按其他纳税人最近同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计算确定;
③按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确定。 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组成计税价格= 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成本×(1+10%)。
进项税额转出怎么做会计分录 问
进项税额转出的分录是: 借:原材料等科目,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答
如何做进项税额转出会计分录 问
进项税额转出主要是出现在发生以下两种情况: (1)、纳税人购进的货物及在产品、产成品发生非正常损失; (2)、纳税人购进的货物或应税劳务改变用途,如用于非应税项目、免税项目或集体福利与个人消费等。 借:库存商品等(原材料、销售费用),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转出)。 答
什么是进项税和销项税 问
进项税指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接受应税劳务,所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 销项税指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按照销售额和适用税率计算并向购买方收取的增值税。 答
进项税额转出是什么意思 问
进项税额转出是抵扣了不能抵扣的进项税额,所以需要从进项税额里面转出,不能用来抵扣增值税销项税额。比如购进的用于职工福利的进项税额1300,如果你认证抵扣了这个发票,而我国税法规定这个进项税额不能抵扣,抵扣了就需要做进项税额转出1300。 答
滴滴打车发票可以抵扣进项税吗 问
滴滴打车发票是可以抵扣进项税额的。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第六条规定,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其进项税额允许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答
增值税即征即退进项税额分摊,上期留抵的要进行分摊吗
答: 你好同学,留抵不需要分摊
您好 软件产品即征即退申报表的进来 项税额是否要分摊一般项目和即征即退项目进项
答: 你好; 是的; 比如说 :对销售自行开发的软件产品适用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其专用于软件产品开发生产设备及工具的进项税额,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00号)规定,不得进行分摊。销售软件产品的同时销售其他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对于无法划分的进项税额,应按照实际成本或销售收入比例确定软件产品应分摊的进项税额。
一名会计如何让领导给你主动加薪?
答: 都说财务会计越老越吃香,实际上是这样吗?其实不管年龄工龄如何
软件即征即退必须是高新技术企业吗
答: 不是的,不是高新企业,如果说你是销售那个软件产品,符合规定也可以享受。
- 免费提问

- 极速解答

- 紧急催问




粤公网安备 4403050200094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