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老师,小规模代开专票,需要交增值税150,附加税我是计提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城建、教育附加,借:应交税费-城建.教育附加 贷:银行 还是可以直接借:税金及附加 贷:银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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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0-15
附加税在什么情况下只交城建税,教育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是减免的,有个公司打开附加税报表自动出来应报税额教育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是减免,减免条文是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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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0-15
报附加税时发现自动带出减免教育费和地方教育费附加,这个就按系统带出的申报吗,如果减免,如何做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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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8-05
减免的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等是不是也要计提,然后再借:应交税费-城建税等 贷:营业外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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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3-13
小规模纳税人附加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应该是可以享受免税的对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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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1-07
公司是小规模纳税人,按季度纳税;如:17年四季度应交增值税17元,已计提(借:银行117 贷:收入100 贷:应交税费-增值税17),但漏记附加税2.04元(城建7%是1.19;教育费附加3%是0.51;地方教育费附加2%是0.34,合计2.04元)。18年1月份税局扣税17.04元(超出0.04元),我记载的分录1是: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17 借:营业外支出0.04 贷:银行存款17.04;补计提附加税,分录2是:借:以前年度损益2.04 贷:应交税费-城建税1.19 应交税费-教育费附加0.51 应交税费-地方教育费附加0.34;因为季度收入未达30万,免交教育费和地方教育费,故分录3是:借:应交税费-教育费附加0.51 应交税费-地方教育费附加0.34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0.85; 因为漏计提附加税,导致17年多交所得税,所以递减分录4是:借: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0.30(城建税1.19*25%=0.30,因为教育费和地方教育是免缴)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0.3 综上分录2-分录4 ,结转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0.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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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3-01
老师,新年好;问题描述:公司是小规模纳税人,按季度纳税;如:17年四季度应交增值税17元,已计提(借:银行117 贷:收入100 贷:应交税费-增值税17),但漏记附加税2.04元(城建7%是1.19;教育费附加3%是0.51;地方教育费附加2%是0.34,合计2.04元)。18年1月份税局扣税17.04元(超出0.04元),我记载的分录1是: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17 借:营业外支出0.04 贷:银行存款17.04;补计提附加税,分录2是:借:以前年度损益2.04 贷:应交税费-城建税1.19 应交税费-教育费附加0.51 应交税费-地方教育费附加0.34;因为季度收入未达30万,免交教育费和地方教育费,故分录3是:借:应交税费-教育费附加0.51 应交税费-地方教育费附加0.34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0.85; 因为漏计提附加税,导致17年多交所得税,所以递减分录4是:借: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0.30(城建税1.19*25%=0.30,因为教育费和地方教育是免缴)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0.3 综上分录2-分录4 ,结转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0.89 (2.04-0.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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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3-01
一般纳税人月收入低于10万,可免交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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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4-08
未达1O万免征教育费附加怎么做帐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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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9-21
有一个季度不超过多少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水利基金都面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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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9-29
附加税教育费附加 地方教育费附加有啥优惠政策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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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3-13
老师帮我看下图片上的税种,是不是我这样计提分录:借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资源税 应交税费-城建税 应交税费-教育费附加 应交税费-地方教育费附加 借:管理费用-印花税 贷:应交税费-应交印花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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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1-03
将免征教育费附加如何做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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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1-11
老师你好,请问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代收代缴消费税的同时,代收代缴地方教育费附加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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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0-15
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的扣除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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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3-25
老师,某市区小规模纳税人第三季开3%专票,含税100万,异地按1%预缴,预缴增值税9900.99,城建税346.53,教育费附加148.51,地方教育费附加99.01,请问第三季应交增值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分别为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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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0-08
老师,您好,我们属于小微企业,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专利收入,怎么操作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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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2-05
老师,请帮我看看:括号里面的不超过30万什么意思? 财税[2016]12号销售额将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的范围,由现行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9万元)的缴纳义务人,扩大到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10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0万元)的缴纳义务人。本通知自2016年2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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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2-07
一、将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的范围,由现行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9万元)的缴纳义务人,扩大到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10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0万元)的缴纳义务人。其中的按月是指每月吗?偶尔有一个月份低于10万 也可以减免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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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1-20
我单位收到一笔橡胶地承包费,上缴财政时没有产生税费,是全额上缴的,但在做税务申报时,补缴了增值税,城建税,教育附加费,地方教育附加费等税费,该如何进行帐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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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