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请问9月发现1月到8月报销发票,发票章上“四川”字样发票,不是“国家税务总局”,这个怎么办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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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27
手撕发票,印制日期是2019年1月的要的不?2018呢?现在的发票章都是国家税务总局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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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1-23
开发票方提供的发票申领时间是去年11月,今年11月开出来的,在国家税务总局发票查验平台查询结果是查无此票,请问是假发票吗?如不是为什么查不到开票信息?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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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1-13
老师,在电子税务局交社保,总是显示版本低,从税务局下载,有显示我的是最新版本,总的说就是不能打开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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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4-29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统一业务口径,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扣缴客户端不允许工资薪金之外的其它征收品目零所得申报,如果扣缴单位存在每月申报除工资薪金以外的个税征收品目的,月底前可以去办税服务厅在金税三期系统中将除工资薪金以外的其它征收品目重新进行税费种认定,认定为按次申报,当月更改下个月生效。 另外,利息股息红利暂时已全国开放可以零所得申报,具体关闭时间以国家税务总局新业务口径为准这是啥意识 要是公司只有个税要申报 那还用去税局做税种认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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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9-28
老师,国家税务总局发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税前扣除有关的是,那年的那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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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5-11
总公司要求我们去税务局打印税务局报到后核定税收征收方式的单子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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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6-20
您正在降版使用增值税发票税控开票软件,按国家税务总局要求,降版禁止使用该功能,请将开票软件至少升级至20.3920200630版本后再续操作!立即返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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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7-23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处置资产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28号)规定, 一、企业发生下列情形的处置资产,除将资产转移至境外以外,由于资产所有权属在形式和实质上均不发生改变,可作为内部处置资产,不视同销售确认收入,相关资产的计税基础延续计算。 老师好,我想问一下,我们公司将设备运往境外的非独立核算的加工厂进行加工产品,按上面的政策规定是需要视同销售的,但是我现在想问一下,这个视同销售的计税依据是按我们原来的购买价格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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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16
老师,今年4月的税收政策即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8年9号,关于销售二手车,原来按照百分之三的征收率减按百分之二计税,现在是减按百分之零点五。但是我看到公告中说销售额是按照含税销售额除以百分之零点五,这个解释好像有点不符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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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5-06
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简易征收政策有关管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90号)第一条第(一)项中“按简易办法依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政策”,修改为“按简易办法依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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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1-13
老师,残疾人保证金到哪里申报?我进入国家税务总局电子纳税申报的时候,我要办税的项目没有残疾人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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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6-17
请问这句为什么不正确 对于国家税务总局未核定最低计税价格的车辆,计税依据为已核定的同类型车辆最低计税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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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7-06
老师,您好!小规模纳税人需要在国家税务总局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做发票入帐标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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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14
,老师,这段话什么意思? 国地税合并过渡期即将结束,全部启用新的发票监制章 2018年6月国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挂牌前已由各省税务机关统一印制的税收票证和原各省国税机关已监制的发票在2018年12月31日前可以继续使用,也就是说各省国税局监制的发票即将停用,在此之前取得的这类发票,我们会计朋友们要抓紧时间入账了。 既然要启用新的发票监制章,下面这件事又要注意了,自建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和第三方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的纳税人,一定要记得在2018年12月31日前完成升级工作。 温馨提示:今年年底前,还未用完的省级国税局监制章发票一定要去缴销;2019年后收到的发票,会计朋友们一定要认真审核,不得再收取2019年1月1日以后开具的省级国税局监制章的发票。 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使用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4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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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2-05
2016年3月24日,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了《关于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请根据通知的有关规定,计算消费者从跨境电商平台购买一罐标价为人民币268元的爱他美进口奶粉,应缴纳的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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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2-22
看实操的时候老师说实收资本印花税在2018年5号文中减半,还可以在2019年3号文中税收优惠中在减半,我怎么在国家税务总局税收政策里面没有找到那个2019年3号文减半的文件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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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24
【今日话题】距离五一小长假还有最后四小时,终于能好好的歇三天了。五月将是忙碌的月份,祝大家劳动节快乐!再忙也要注意劳逸结合哦~~~ 5月1日起也将施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若干事项的公告》,对此你有什么打算或者想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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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4-28
老师,关于财税2011中的137号文,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免征蔬菜流通环节增值税。那这块收入分开核算,企业所得税免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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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6-30
《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海 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以下简称加计抵减政策)规定,允许生 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自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按 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 《关于明确生活性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公告》(财政 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87号,以下简称加计抵减15%政策) 规定,允许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自2019年10月1日至2021年12月31 日,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5%,抵减应纳税额 请问:这个政策现在还适用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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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