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吉林注协开展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工作的注意事项

2017-08-02 10:09 来源:网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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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要求,2017年度开展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工作已经发布,具体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017年吉林注协开展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工作的注意事项

各会计师事务所(分所):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办法》(以下简称检查办法)和《关于开展2017年度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工作的通知》(会协〔2016〕78号)(以下简称年检通知)要求,现将全省2017年度开展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工作(以下简称年检)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检范围和方式

(一)年检范围。截止2016年12月31日,在我省会计师事务所(含分所,以下简称事务所)执业的注册会计师及协会代管人员均应参加年检。

(二)核对信息。各事务所要指派专人核对、修改和补充本所每名注册会计师及从业人员有关信息,并通过中注协行业管理系统(http://cmis.cicpa.org.cn),进行网上信息申报。

(三)落实中注协“三同步”要求。按中注协部署,今年开始,为有针对性地指导推动事务所党组织建设、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保证事务所党的组织和工作动态覆盖。2017年度年检工作与行业党建、团建和分类分级综合评价等行业管理工作相结合,加强党建工作与注册、综合评价、信息化建设等工作的协调,在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注册登记时,同步采集员工信息;年检时,同步检查党建工作;评价时,同步将党建工作指标纳入重要指标,动态掌握事务所及其党员变化信息,

(四)报送纸制材料。请事务所将下列送审年检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并报送省注协纸制材料(一式两份)。

1、2017年度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基本情况汇总表(详见附件1);

2、注册会计师身份证复印件;

3、按中注协要求,对于所在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受到刑事处罚、完全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已死亡,应当作为特别事项予以说明;

4、2016年度注册会计师从事主要业务情况表(详见附件2);

5、2017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和其他从业人员情况表(详见附件3);

6、2016年12月事务所统一参加社保缴款凭据复印件;

7、注册会计师2016年1月、6月、12月工资表复印件;

8、本所开展年检工作情况的报告;

9、2016年会计师事务所党组织组建情况统计台账(详见附件4);

10、有党员未建立党组织情况统计台账(详见附件5);

11、事务所民主党派人士情况统计表(详见附件6);

12、2016年会计师事务所团组织建设情况表(详见附件7)。

二、年检重点

(一)检查重点内容。按照中注协年检通知要求,今年突出检查注册会计师履行会员义务、继续教育、专职执业等情况,重点关注涉及投诉举报事务所的注册会计师、新设立事务所的合伙人(股东)、中小事务所的合伙人(股东)以及协会代管的注册会计师的任职资格情况,尤其是专职执业情况。重点检查注册会计师的社保参保证明、工资清单、聘用合同、人事档案托管证明、业务工作底稿等情况。

(二)实地现场检查。根据《检查办法》,省注协将对部分注册会计师进行实地现场检查(名单详见附件8)。有接受实地现场检查注册会计师的事务所,应在事务所年检时,带领接受实地现场检查的注册会计师及本人2016年度出具的审计报告及业务工作底稿原件1份,同时到省注协进行年检。

三、年检时间安排

请各事务所在办理年检时,向省注协提交注册会计师证书、注册会计师身份证及装订成册的年检材料,具体年检时间安排如下:

省外在我省设立的分所、四平地区事务所 2月27日

吉林地区事务所 2月28日;

长春地区事务所(详见附件9) 3月1日-3月3日

辽源、白山、通化地区事务所 3月6日

延边、松原、白城地区事务所 3月7日

四、年检相关事项

(一)省注协依据《检查办法》规定,对有《检查办法》第十一条情形的注册会计师,省注协暂缓检查;对有《检查办法》第十二条情形的注册会计师,省注协不予通过年检。

(二)根据中注协《检查办法》第八条和《年检通知》第三条二款规定,注册会计师和事务所应当对所填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事务所提供年检信息必须真实可靠,一经查实送审材料不实,省注协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员执业违规行为惩戒办法》第八条规定做出惩戒。

(三)省注协将优化服务流程,简化办事程序,提供现场服务,认真、及时审查事务所申报的年检材料,对符合任职资格的注册会计师,在其注册会计师证书上加盖年检通过专用章。省注协对通过年检、撤销(注销)注册和暂缓年检的注册会计师,将在省注协网站进行公示,年检结果将在《吉林日报》公告,检查程序和结果透明公开。

(四)省注协设立年检工作举报电话和邮箱。举报电话(传真):0431-88591825 邮箱:吉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邮编:130051
地址:长春市北安路1080号)

附件:

1、2017年度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基本情况汇总表

2、2016年度注册会计师从事主要业务情况表

3、2017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和其他从业人员情况表

4、2016年会计师事务所党组织组建情况统计台账

5、有党员未建立党组织情况统计台账

6、事务所民主党派人士情况统计表

7、2016年会计师事务所团组织建设情况表

8、实地现场检查的注册会计师名单

9、长春地区事务所现场审查时间表

吉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2017年2月9日

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关于吉林省注协开展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工作的通告,以上提供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更多考试资讯请关注会计学堂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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