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准则早已暗示18年CPA变化!

2017-07-25 15:01 来源:网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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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

财会〔2017〕22号

国务院有关部委、有关直属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财政部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有关中央管理企业:

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需要,规范收入的会计处理,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我部对《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进行了修订,现予印发。现就做好该准则实施工作通知如下:

一、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同时,允许企业提前执行。执行本准则的企业,不再执行我部于2006年2月15日印发的《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38项具体准则的通知》(财会〔2006〕3号)中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以及我部于2006年10月30日印发的《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的通知》(财会〔2006〕18号)中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应用指南》。

二、母公司执行本准则、但子公司尚未执行本准则的,母公司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应当按照本准则规定调整子公司的财务报表。母公司尚未执行本准则、而子公司已执行本准则的,母公司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可以将子公司的财务报表按照母公司的会计政策进行调整后合并,也可以将子公司按照本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直接合并,母公司将子公司按照本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直接合并的,应当在合并财务报表中披露该事实,并且对母公司和子公司的会计政策及其他相关信息分别进行披露。

企业对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的,比照上述原则进行处理,但不切实可行的除外。

三、企业以存货换取客户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的,按照本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其他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我部。

翻译一下

1、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

2、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

3、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更明确的指引。

4、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实施时间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将于2018年1月1日开始施行,并允许主体提前采用。因此,所有在香港上市或在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境外市场发行权益证券或债券的境内公司,都须自2018年1月1日起执行该准则。考虑到我国A股上市公司、非上市公司等的情况和要求有所不同,我们广泛听取了各方的意见,并与相关部委进行沟通,在兼顾我国的市场环境和企业的实际情况,并与国际趋同的基础上,采取了分步实施的策略,具体如下:

一是,对于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这一要求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的生效日期保持一致,以避免该类上市公司境内外报表出现差异。

二是,对于其他在境内上市的企业,要求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为这些企业预留两年的准备时间,以总结借鉴境外上市公司执行新收入准则的经验,确保所有上市公司高质量地执行新准则。

三是,对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要求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为这些企业预留近三年的准备时间,以确保准则在该类企业得到平稳有效实施。

四是,对于条件具备、有意愿和有能力提前执行新收入准则的企业,允许其提前执行本准则。

在衔接规定方面,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有两种方法供企业选择:一是允许企业采用追溯调整,二是将首次执行的累积影响仅调整首次执行本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而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经征求各主要监管部门及部分企业意见,新收入准则采用了第二种方法,既实现我国企业之间的财务报表信息可比,又避免追溯调整给企业带来的负担和影响。

对CPA有哪些影响

这次的会计准则修订,对现有的企业影响是非常巨大的,不管是风投还是正在准备IPO的企业,都需要重新去梳理自家的财务工作。

而对我们注会考生而言,会计准则的修订将直接影响到注会的考试内容。因为注会会计这门课所有的考点都是源于会计准则,而审计、税法、财管这三门与会计直接相关的科目也会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

财政部这条修改会计准则的通知一发出来,就意味着明年的注会考试内容会有很大的变动。虽然每年多少都会有所调整,但明年的调整将会超过历年总和。

在今年4月份的时候就传出注会的报名条件在今后可能要限制专业,类似于司法考试,仅限会计专业的人才能报考,虽然这事还没有太多根据,但也并非空穴来风。

对于会计从业资格证取消的说法依然没有定论,而对于高含金量的注会证书,国家势必会采取某些措施,提高会计人才的门槛,以此选拔高质量的会计人才。而限制门槛,增加难度就是最简单也是效果非常明显的做法。

虽然限制门槛尚无确切消息,但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明年的注会考试难度会大大增加。所以在今年有机会考过的各位,千万不要拖到明年。

CPA考生该怎么做

而对于今年的注会考试,现阶段的复习重点就是练习!练习!再练习!

当然练习不能是盲目的,题海战术不值得提倡,找到高质量的能刷一抵百的练习题才能真正做到高效备考,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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