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项税加计扣除会计分录

2019-07-28 21:00 来源:网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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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项税在增值税里面是很重要的一个点,因此很多不晓得该怎么处理,下面会计学堂小编为大家介绍进项税加计扣除会计分录这个内容,这个是要根据实际情况看金先生光辉是否可以抵减,具体的请看下文内容!

进项税加计扣除会计分录

1、计算当期可抵扣进项加计抵减额

(1)发生当期依据可抵扣进项计提可加计抵减额

借:固定资产、原材料、费用等科目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金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待抵减进项加计额

贷:银行存款

(2)当期发生不可抵减进项税额期末转出进项

借:成本、费用科目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金转出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待抵减进项加计额

2、当期进项加计额抵减应纳税额时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加计抵减额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待抵减进项加计额

3、优惠到期如还有进项加计额抵减额结余的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待递减进项加计额

借:主营业务成本

进项税加计扣除会计分录

增值税加计扣除如何账务处理

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退税

总结:不是所有都能退,需要同时符合5个条件

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纳税人,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增量留抵税额:(注意是同时符合才能退)

1.自2019年4月税款所属期起,连续六个月(按季纳税的,连续两个季度)增量留抵税额均大于零,且第六个月增量留抵税额不低于50万元;

2.纳税信用等级为A级或者B级;

3.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发生骗取留抵退税、出口退税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情形的;

4.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因偷税被税务机关处罚两次及以上的;

5.自2019年4月1日起未享受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的.

纳税人当期允许退还的增量留抵税额,按照以下公式计算:

允许退还的增量留抵税额=增量留抵税额×进项构成比例×60%

增值税加计抵减账务处理:

方法一、

1、新设置会计科目:A应交税费-增值税加计抵减B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增值税加计抵减

2、会计分录:月底计提时

借:应交税费-增值税加计抵减

贷:其他收益

实际抵减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增值税加计抵减

贷:应交税费-增值税加计抵减

方法二:

1、新设置会计科目:A应交税费-增值税加计抵减B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增值税加计抵减

2、会计分录:每笔计提

借:库存商品(管理费用等)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借:应交税费-增值税加计抵减

贷:银行存款

实际抵减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增值税加计抵减

贷:应交税费-增值税加计抵减

进项税加计扣除会计分录上文有可以抵减,以及不能抵减,还有抵减应纳税额,以及进项加计额抵减额结余等,大家对这个内容还有什么疑问吗,更多相关财务资讯,敬请关注会计学堂的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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