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注会考试《会计》考点:合营企业投资

2017-09-04 09:39 来源:网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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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注会考试《会计》考点:合营企业投资本文讲述合营企业投资,该内容为注会考试会计科目第8章考点,该考点在会计科目中出现较为频繁,主要以选择题出现,难度一般。

本文讲述合营企业投资,该内容为注会考试会计科目第8章考点,该考点在会计科目中出现较为频繁,主要以选择题出现,难度一般。

2017注会考试《会计》考点:合营企业投资

【例题·单选题】下列关于合营安排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2015年)

A.当合营安排未通过单独主体达成时,该合营安排为共同经营

B.合营安排中参与方对合营安排提供担保的,该合营安排为共同经营

C.两个参与方组合能够集体控制某项安排的,该安排构成合营安排

D.合营安排为共同经营的,参与方对合营安排有关的净资产享有权利

【答案】A

【解析】选项B,参与方为合营安排提供担保(或提供担保的承诺)的行为本身并不直接导致一项安排被分类为共同经营;选项C,必须是具有唯一一组集体控制的组合,该安排才构成合营安排;选项D,合营安排划分为合营企业的,参与方对合营安排相关的净资产享有权利。

合营企业投资这一考点主要考察其特点,或者说是它的概念和相关,考生理解其概念的基础上,多做几个习题,应该容易掌握。本文由会计学堂整理,欢迎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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