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费或版税收入的个人所得税怎么计算?

2019-05-19 22:16 来源:网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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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费或版税收入的个人所得税怎么计算,不同类型的收入的税务政策有所不同,之前有作家协会讨论过新的税法对于作家而言以为是好还是坏,有的认为起征点提高了,这是好事,是吗。

稿费或版税收入的个人所得税怎么计算

稿酬所得以个人每次取得的收入,定额或定率减除规定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定额减除费用800元;每次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定率减除20%的费用。

适用20%的比例税率,并按规定对应纳税额减征30%,故其实际税率为14%,计算公式为:

1、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应纳税额=(每次收入额-800)×20%×(1-30%)

2、每次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应纳税额=每次收入额×(1-20%)×20%×(1-30%)

每次取得的收入按如下规定确定:

I、个人每次以图书,报刊方式出版,发表同一作品(文字作品、书画作品、摄影作品以及其他作品),不论出版单位是预付还是分笔支付稿酬,或者加印该作品后再付稿酬,均应合并其稿酬所得按一次计征个人所得税。在两处或两处以上出版,发表或再版(改版)同一作品而取得稿酬所得,则可分别各处取得的所得或再版(改版)所得按分次(两处或两处以上)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

II、个人的同一作品在报刊上连载,应合并其因连载而取得的所有稿酬所得为一次,按税法规定计征个人所得税。在其连载之后又出书取得稿酬所得,或先出书后连载取得稿酬所得,应视同再版稿酬分次计征个人所得税。

III、作者去世后,对取得其遗作稿酬的个人,按稿酬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

稿费或版税收入的个人所得税怎么计算

一次性的稿费收入的个人所得税怎么算?

稿酬所得指个人因其作品以图书、报刊形式出版、发表而取得的所得。作者去世后,财产继承人取得的遗作稿酬所得也应纳税。

稿酬所得以个人每次出版、发表作品取得的收入为一次,定额或定率减除规定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所谓“每次取得的收入,是指以每次出版、发表作品取得的收入为一次,确定应纳税所得额”。在实际生活中,稿酬的支付或取得形式是多种多样的,比较复杂。为了便于合理确定不同形式、不同情况、不同条件下稿酬的税收负担,国家税务总局另有具体规定。

任职、受雇于报刊、杂志等单位的记者、编辑等专业人员,因在本单位的报刊、杂志上发表作品取得的所得,属于因任职、受雇而取得的所得,应与其当月工资收入合并,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出版社的专业作者撰写、编写或翻译的作品,由本社以图书形式出版而取得的稿费收入,应按"稿酬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国税函[2002]146号)

其他人员在本单位的报刊、杂志上发表作品取得的所得,应按"稿酬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稿酬所得(减征30%,实际税率14%):

1.每次收入≤4000元:应纳税额=(每次收入-800)×20%×(1-30%) =(每次收入-800元)×0.14

2.每次收入>4000元:应纳税额=每次收入×(1-20%)×20%×(1-30%) = 每次收入×0.112

稿费或版税收入的个人所得税怎么计算,对于稿费,一般的认知就是收入不菲,其实作家是很苦的,作品一写几年的也有,几年写好,明年出版的也有,多数是挣不到钱,目前的个税确实很高,希望以后好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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