赞助与捐赠的区别是什么

2019-02-28 11:29 来源:网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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赞助与捐赠在税法上的处理不同.但是税务上没有对捐赠和赞助做定义性解释.那么,赞助与捐赠的区别是什么?

赞助与捐赠的区别是什么

税务上没有对捐赠和赞助做定义性解释,因此实务中可以引用会计的解释,即财企[2003]95号《财政部关于加强企业对外捐赠财务管理的通知》:"第一条,对外捐赠是指企业自愿无偿将其有权处分的合法财产赠送给合法的受赠人用于与生产经营活动没有直接关系的公益事业的行为.第四条,企业为宣传企业形象、推介企业产品发生的赞助性支出,应当按照广告费用进行管理."

从动机角度,捐赠与赞助的根本区别在于是否要求回报.对外捐赠是指企业自愿无偿将其有权处分的合法财产赠送给合法的受赠人用于与生产经营活动没有直接关系的公益事业的行为.

赞助一般指企业为了获得宣传效果而向某些组织提供资金支持的行为,是一种商业性的公共关系和软性广告投放活动.企业所得税法第十条第(六)项所称赞助支出,是指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无关的各种非广告性质支出.

赞助与捐赠的区别是什么

对捐赠支出,根据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群众团体)或县级以上政府部门的公益性捐赠,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可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对公益性捐赠,税法上有严格的限定,是指纳税人通过特定非营利性的社会团体或政府部门,向遭受自然灾害地区、贫困地区、残疾人、民政福利事业、教育、文化、体育事业、以及环境保护、社会公共设施建设等公益事业的捐赠支出.不具公益性的捐赠、直接捐赠、受赠主体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捐赠、超过扣除比例部分的捐赠,不得扣除.

对赞助支出,可划分为广告性质的赞助支出与非广告性质的赞助支出两类,税法上的赞助支出一般是指非广告性质的赞助支出.根据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发生与生产经营活动无关的各种非广告性质的赞助支出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扣除;企业发生的赞助活动确实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应根据交易的实质确定支出的性质,不能笼统地再以"赞助"的名义或"赞助支出"方式进行扣除.如:企业以宣传其形象、扩大其产品、服务等知名度为目的进行赞助,接受赞助的单位需要提供一定的媒介公开地为其进行宣传服务,如果接受赞助的单位为专门从事广告业的单位的,该支出的性质则属于广告性支出;接受赞助的单位为非从事广告业的单位的(如广州亚组委),该支出的性质就属于业务宣传费支出.

公益性捐赠支出税前扣除规定

根据《关于公益性捐赠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结转扣除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5号文件规定,自2017年1月1日起,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者县级(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组成部门和直属机构,用于慈善活动、公益事业的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结转以后三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以上,公益性社会组织,应当依法取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年度利润总额,是指企业依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计算的大于零的数额.

企业当年发生及以前年度结转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准予在当年税前扣除的部分,不能超过企业当年年度利润总额的12%.

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未在当年税前扣除的部分,准予向以后年度结转扣除,但结转年限自捐赠发生年度的次年起计算最长不得超过三年.

企业在对公益性捐赠支出计算扣除时,应先扣除以前年度结转的捐赠支出,再扣除当年发生的捐赠支出.

赞助与捐赠的区别是什么,从会计解释来看,对外捐赠是自愿无偿且用于与生产经营活动没有直接关系的公益事业的行为.赞助是为宣传企业形象、推介企业产品而发生的.从动机角度来看,捐赠与赞助的根本区别在于是否要求回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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