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用于在建工程的税务处理

2018-10-24 10:55 来源:网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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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我们说收在建工程的财务问题,产品用于在建工程的税务处理有些复杂,因为税务这词的含义还是很广的,不是那么单一的一个概念,本文就以一个层面来分析,就是这材料是自产产品,其他的情况不特殊,也没有必要说。

产品用于在建工程的税务处理

在建工程领用本企业产品如何进行税务处理?

生产建筑材料的企业在基建过程中,有时会使用本企业生产的产品,从会计的角度讲,是一种内部结转关系,不存在销售行为,不符合销售成立的标志。企业不会由于将自己生产的产品用于在建工程而增加现金流量,也不会增加企业的营业利润。因此,会计处理时不作销售处理,而按成本转账。

而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处置资产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28号)第一条第三项规定,改变资产用途(如自建商品房转为自用或经营),由于资产所有权属在形式和实质上均不发生改变,可作为内部处置资产,不视同销售确认收入,相关资产的计税基础延续计算。

增值税对在建工程领用自产产品按照视同销售处理,按照同期同类产品售价计算增值税销项税额,并构成由于使用该自产产品而发生支出的一部分,应按用途记入相关的科目。

产品用于在建工程的税务处理

按照现行企业所得税法,此行为不是视同销售行为,即不需要将领用的自产产品的公允价和成本价的差额,并入到应纳税所得额。但按照所得的损失对称的原则,在确定将来固定资产的计税基础时,也不能包括自产产品的公允价与成本价的差额,即固定资产的计税基础与会计入账价值一致,不需要进行纳税调整。

自产产品用于在建工程,涉税会计处理,增值税,消费税怎么做?

在建工程领用自产产品

借:在建工程

贷:库存商品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你的问题·应该是如何区分进项税额转出和销项税额,给你提供一个简单的区分方法:

产品未出公司的即自用,做进项税额转出,产品转出公司的,要做视同销售,计提销项税

产品用于在建工程的税务处理为会计学堂整理,自产产品用于在建工程的文章,其实已经整理了不少,如果你细心找找还能找到几篇,综合起来看或许能有新的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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