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法对于延期缴纳税款是如何规定的
税法同时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期限,缴纳或者解缴税款。纳税人因有特殊困难,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批准,可以延期缴纳税款,但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根据以上规定,批准延期申报不等于可以延期缴纳税款,批准延期申报,只是税务机关同意延缓进行当期的纳税申报,但应比照上期税款缴纳或税务机关核定的税额预缴税款。
可以延期缴纳税款,但不能超过几个月?
《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一条第二款规定:
纳税人因有特殊困难,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批准,可以延期缴纳税款,但是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所以经省级地方税务局批准,可以延期缴纳税款,但不能超过三个月。
什么情况下可以延期缴纳税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纳税人因有特殊困难,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批准,可以延期缴纳税款,但是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第四十一条规定: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税收征管法第三十一条所称特殊困难:
(一)因不可抗力,导致纳税人发生较大损失,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较大影响的; (二)当期货币资金在扣除应付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后,不足以缴纳税款的。
税法对于延期缴纳税款是如何规定的相关内容供您参考,本文由三部分内容,第二部分是第一部分的补充,第三部分讲述其背景,大家感兴趣的话,还可以咨询更多有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