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的拆迁补偿合同是否缴纳印花税?

2019-06-24 21:30 来源:网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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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的拆迁补偿合同是否缴纳印花税,还是老话,只有从税法中找答案,印花税暂行条例中必然由说明,哪些合同协议是需要交印花税的,咱们一一对应或是排除总能做出解释。

签订的拆迁补偿合同是否缴纳印花税

【答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第二条规定,下列凭证为应纳税凭证:1.购销、加工承揽、建设工程承包、财产租赁、货物运输、仓储保管、借款、财产保险、技术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2.产权转移书据;3.营业账簿;4.权利、许可证照;5.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
印花税属于列举性质的凭证税,凡列举的凭证都应当缴纳印花税,未列举的凭证就不需要缴纳印花税。拆迁补偿合同不在列举范围内,不应缴纳印花税。

签订的拆迁补偿合同是否缴纳印花税

应缴纳印花税的项目有哪些

现行印花税只对印花税条例列举的凭证征税,具体有五类:

1、购销、加工承揽、建设工程勘查设计、建设工程承包、财产租赁、货物运输、仓储保管、借款、财产保险、技术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

2、产权转移书据;

3、营业账簿;

4、房屋产权证、工商营业执照、商标注册证、专利证、土地使用证、许可证照;

5、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它凭证;

签订的拆迁补偿合同是否缴纳印花税的相关内容如上,又十类合同协议是在印花税的征收范围内的,不过还有更具体的情况,比如借款合同,不是所有的借款合同都需要缴纳印花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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