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籍个人取得的探亲费缴纳个税吗?

2019-06-06 10:21 来源:网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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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籍个人取得的探亲费缴纳个税吗,外籍人的个税政策相信大家有了解的,给i如工资如何缴纳个税,其中的细节很多,比如那些费用是否需要缴纳个税,本文提及的探亲费,或许你不知道,可以读读。

外籍个人取得的探亲费缴纳个税吗

,外籍个人探亲费税前扣除部分的确定,应以直接到达目的地的飞机票或其他交通工具票据所载金额为合理扣除金额。上述公司为外籍员工报销探亲费用中的交通费,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为“合理的部分”,可免征个人所得税。但餐饮住宿费,以及行李物品寄存费、托运费等,应并入外籍员工的工资、薪金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税法对外籍个人取得的探亲费给予免征个人所得税优惠待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4〕20号)规定,外籍个人取得的探亲费、语言训练费、子女教育费等,经当地税务机关审核批准为合理的部分,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但是,享受免税政策的探亲费应按外籍个人出具的交通支出凭证审核确定。《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籍个人取得有关补贴征免个人所得税执行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7〕54号)规定,对外籍个人取得的探亲费免征个人所得税,应由纳税人提供探亲的交通支出凭证(复印件),由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对其实际用于本人探亲,且每年探亲的次数和支付的标准合理的部分给予免税。这里“每年探亲的次数和支付的标准合理的部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籍个人取得的探亲费免征个人所得税有关执行标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1〕336号)进一步明确,仅限于外籍个人在我国的受雇地与其家庭所在地(包括配偶或父母居住地)之间搭乘交通工具,且每年不超过2次的费用。

外籍个人取得的探亲费缴纳个税吗

新个税法下外籍人员缴纳个人所得税梳理

在我国无住所的外籍人员因在我国居住时间不同而导致纳税义务不同

1.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不超过90天的,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由境外雇主支付并且不由该雇主在中国境内的机构、场所负担的部分,免予缴纳个人所得税。

2.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183天的年度连续不满六年的,经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其来源于中国境外且由境外单位或者个人支付的所得,免予缴纳个人所得税;

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183天的任一年度中有一次离境超过30天的,其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183天的年度的连续年限重新起算。

3. 在中国境内居住连续满六年及以上的,从第六年开始就其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非居民外籍人员取得综合所得的个税计算

非居民外籍人员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只能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适用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三计算应纳税额;注意不能减除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其他扣除。

非居民外籍人员取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适用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三计算应纳税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百分之七十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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