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中级会计经济法考前押题卷二:判断题

2017-08-25 11:20 来源:网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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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中级会计经济法考前押题卷二:判断题

三、判断题

1、根据经济法调整领域的不同,还可以将经济法主体分为宏观调控法主体和市场规制法主体,这些主体的地位都是平等的.( )

【正确答案】 错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点是经济法主体.调控主体与受控主体,以及规制主体与受制主体的地位是非平等的,各类主体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等是不尽相同的.

2、中国A公司与外国B公司合资设立一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双方约定:企业总投资额为3300万美元,注册资本为1100万美元.双方这一约定符合中国法律规定.( )

【正确答案】 错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点是合营企业的注册资本与投资总额.合营企业的投资总额在3000万美元以上的,其注册资本至少应占投资总额的1/3;其中投资总额在3600万美元以下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1200万美元.

3、某有限责任公司的住所发生变动时,未按规定办理有关变更登记,公司登记机关责令限期登记,公司逾期没有登记,公司登记机关对该公司处以12万元的罚款.公司登记机关的这一处罚行为是不符合有关规定的.( )

【正确答案】 对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公司违反《公司法》的法律责任.根据规定,公司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时,未按规定办理有关变更登记的,公司登记机关应责令限期登记,逾期不登记的,公司登记机关应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本题中的罚款数额是12万元,不符合法律的规定.

4、甲股份有限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买卖合同,乙公司以甲公司的股票向其提供权利质押作为自己付款的担保.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这种提供担保的行为是符合规定的.( )

【正确答案】 错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股份转让的限制.根据规定,公司不得接受本公司的股票作为质押权的标的.

5、金融机构的资本金、利润以及因本外币资产不匹配需要进行人民币与外币间转换的,应当经国务院财政部批准.( )

【正确答案】 错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金融机构外汇业务管理制度.金融机构的资本金、利润以及因本外币资产不匹配需要进行人民币与外币间转换的,应当经外汇管理机关批准.

6、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5年内不得转让.( )

【正确答案】 错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证券交易中的限制.根据规定,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

7、债权人转让权利,需要经债务人同意.( )

【正确答案】 错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合同权利转让的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不需要经债务人同意,但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债权让与行为生效.

8、已抵扣进项税额的购进货物,如果作为集体福利发放给职工个人的,发放时应视同销售计算增值税的销项税额.( )

【正确答案】 错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点是视同销售和不予抵扣进项税额的区分.购进货物用于集体福利不视同销售,不允许抵扣进项税额;已经抵扣的,应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

9、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的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的2%的部分,准予税前扣除,超过的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

【正确答案】 错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职工教育经费的税前扣除.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的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的2.5%的部分,准予税前扣除,超过的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10、为地震灾后重建达成的联合协议属于可被《反垄断法》豁免的垄断协议.( )

【正确答案】 对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点是反垄断法豁免的垄断协议.为实现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救灾救助等社会公共利益的协议,可以被豁免.

四、简答题

1、张某出资设立一家服装经销店,经营性质为个人独资企业.1年后,张某因病委托朋友李某管理该店.由于李某管理不善,该经销店财产已所剩无几.债权人相继找上门来,要求张某归还欠债.张某宣称自己没有能力还债.债权人告上法庭,要求用张某和李某的家庭共有财产抵偿债款.经法院查明,张某在设立登记时并没有明确是以家庭共有财产出资.

要求:根据以上情况并结合相关法律制度的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张某除用货币出资外,能否以自己的劳务作价出资?说明理由.

(2)张某能否委托李某经营管理其个人独资企业?说明理由.

(3)对该企业所欠债款,法院应否支持债权人的要求?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1)张某不能以自己的劳务作价出资.根据规定,设立个人独资企业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土地使用权、知识产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但不得以劳务作价出资.

(2)张某可以委托李某经营管理其个人独资企业.根据规定,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可以自行管理企业事务,也可以委托或者聘用其他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人负责企业的事务管理.

(3)法院不应支持债权人的要求.根据规定,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在申请企业设立登记时明确以其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的,应当依法以其家庭共有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但张某设立企业时并未明确以其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所以不应以家庭共有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责任.至于李某,并非该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只是经营管理人员,不应为企业债务对债权人承担个人责任,也不应该以其家庭共有财产承担责任.

2、甲上市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召开董事会会议,会议的召开情况以及讨论的有关问题如下:

(1)为扩大经营,董事会决定发行公司债券再融资.

(2)因委托理财失败,公司遭受3000万元的重大投资损失,董事A提议对此不予公告.

(3)经出席本次董事会会议的董事一致通过,决定解聘张某的公司总经理职务,会议决定由王某担任甲公司的总经理.董事D提议对公司经理的变动情况及时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并予以公告.

要求:根据以上事实和有关规定,分析回答下列问题:

(1)董事会会议决议发行公司债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

(2)董事A的提议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

(3)董事D的主张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1)董事会会议决定发行公司债券不符合法律规定.根据规定,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属于股东大会的职权.

(2)董事A的提议不符合法律规定.根据规定,上市公司发生重大亏损或者遭受重大损失,属于重大事件,上市公司应当立即将有关情况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和证券交易所提交临时报告,并予公告.

(3)董事D的主张符合法律规定.根据规定,公司的董事、1/3以上的监事,或者经理发生变动,属于重大事件,上市公司应当立即将有关情况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和证券交易所提交临时报告,并予公告.

3、A公司为支付货款,2009年3月1日向B公司签发一张金额为50万元、见票后1个月付款的银行承兑汇票.B公司取得汇票后,将汇票背书转让给C公司.C公司在汇票的背面记载"不得转让"字样后,将汇票背书转让给D公司.其后,D公司将汇票背书转让给E公司,但D公司在汇票粘单上记载"只有E公司交货后,该汇票才发生背书转让效力".后E公司又将汇票背书转让给F公司.2009年3月25日,F公司持汇票向承兑人甲银行提示承兑,甲银行以A公司未足额交存票款为由拒绝承兑,且于当日签发拒绝证明.

2009年3月27日,F公司向A、B、C、D、E公司同时发出追索通知.B公司以F公司应先向C、D、E公司追索为由拒绝承担票据责任;C公司以自己在背书时记载"不得转让"字样为由拒绝承担票据责任.

要求:根据上述情况和票据法律制度的有关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D公司背书所附条件是否具有票据上的效力?简要说明理由.

(2)B公司拒绝承担票据责任的主张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简要说明理由.

(3)C公司拒绝承担票据责任的主张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简要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1)D公司背书所附条件不具有汇票上的效力.根据《票据法》的规定,汇票背书时附有条件的,所附条件不具有汇票上的效力.

(2)B公司拒绝承担票据责任的主张不符合法律规定.根据《票据法》的规定,持票人可以不按照汇票债务人的先后顺序,对其中任何一人、数人或者全体行使追索权.

(3)C公司拒绝承担票据责任的主张符合法律规定.根据《票据法》的规定,背书人在汇票背面上记载"不得转让"字样的,如其后手再背书转让,原背书人对其直接被背书人以后通过背书方式取得汇票的一切当事人,不负票据责任.

五、综合题

1、某公司为从事石油化工的生产企业,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9年11月发生下列相关业务:

(1)为生产购进A材料,专用发票注明买价3000万元,增值税510万元,增值税专用发票当期通过认证.

(2)为生产产品从农业生产者手中购进免税农产品,买价500万元,向运输企业支付运费,取得运输发票上注明运费30万元,装卸费10万元.

(3)为生产购进辅助乙材料,普通发票注明金额23.4万元.

(4)将自制的B产品对商场销售,含增值税售价为5850万元,B产品增值税税率17%,按照含税价格给予对方10%的折扣,折扣额另开了发票.

(5)将生产的D产品委托甲公司代销,已经发出商品成本550万元,正常不含增值税售价1000万元,增值税税率17%,消费税税率20%,尚未收到代销清单也没有收到货款(货物已发出100天).

(6)部分D产品被在建工程领用,成本275万元,正常不含增值税售价500万元.

(7)因管理不善损失部分A材料,该部分材料账面价值为100万元.

(8)上期期末未抵扣的留抵进项税为130.5万元.

假定本月取得的相关票据符合税法规定并在本月认证抵扣.

该企业财务人员在申报增值税时计算过程如下:

(1)本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

①A材料进项税额=510(万元)

②购进免税农产品及运费的进项税额=500×13%+30×7%=67.1(万元)

本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510+67.1=577.1(万元)

(2)当期销项税额

①销售B产品的销项税=5850×(1-10%)÷(1+17%)×17%=765(万元)

②委托代销商品由于尚未取得代销商品的清单,本期暂不计算销项税.

当期销项税额=765(万元)

(3)本期应缴纳增值税=765-577.1=187.9(万元)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和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分析指出该企业财务人员申报增值税时存在哪些问题,并分别简要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1)A材料因管理不善发生损失的100万元本期进行抵扣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应应税劳务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本题中,100万元的A材料损失是由于管理不善造成的,当期不得抵扣,应从进项税额中抵减.

(2)销售B产品的销售收入扣除了折扣额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商业折扣方式销售商品的,如果销售额与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的,可按折扣后的销售额征收增值税;将折扣额另开发票的,不论财务会计上如何处理,均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折扣额.本题中,折扣额单独开具了发票,因此销售额不能减除折扣额.

(3)在建工程领用D产品应视同销售计算销项税.根据规定,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的,应视同销售.本题中,部分D产品被在建工程领用,该产品应视同销售依照同类产品售价计算销项税.

(4)上期期末未抵扣的留抵进项税本期可以抵扣.

【解析】本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

①A材料进项税额=510-100×17%=493(万元)

②购进免税农产品及运费的进项税额=500×13%+30×7%=67.1(万元)

本题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493+67.1=560.1(万元)

(2)当期销项税额

①销售B产品的销项税=5850÷(1+17%)×17%=850(万元)

②委托代销商品由于尚未取得代销商品的清单,本期暂不计算销项税.

③在建工程领用D产品应视同销售,销项税为=500×17%=85(万元)

当期销项税额=850+85=935(万元)

(3)本期应缴纳增值税=935-560.1-130.5=244.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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