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摊销
(一)应摊销金额
无形资产的应摊销金额,是指其成本扣除预计残值后的金额。已计提减值准备的无形资产,还应扣除已计提的无形资产减值准备金额。
无形资产的残值一般为零,但下列情况除外:
(1)有第三方承诺在无形资产使用寿命结束时购买该无形资产;
(2)可以根据活跃市场得到预计残值信息,并且该市场在无形资产使用寿命结束时很可能存在。
残值确定以后,在持有无形资产的期间内,至少应于每年年末进行复核。
(二)摊销期和摊销方法
企业摊销无形资产,应当自无形资产可供使用(即其达到预定用途)时起,至不再作为无形资产确认时止。
企业选择的无形资产摊销方法,应当能够反映与该项无形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并一致地运用于不同会计期间。无法可靠确定其预期实现方式的,应当采用直线法摊销。
企业至少应当于每年年度终了,对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如果有证据表明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与以前估计不同的, 应当改变其摊销年限和摊销方法。
持有待售的无形资产不进行摊销,按照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孰低进行计量。
(三)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摊销的会计处理
无形资产的摊销金额一般应当计入当期损益(管理费用、其他业务成本等)。但若某项无形资产包含的经济利益通过所生产的产品或其他资产实现的,其摊销金额应当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