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发人员工资加计扣除范围

2019-04-09 14:54 来源:网友分享
6201
我国的税法有规定,对于研发人员工资的加价扣除是有法可依的。施行新的个税法之后,虽然有所区别,但是在研发人员工资加计扣除范围的界定还是趋同的。所以,作为研发人员享受研发费加计扣除时还是要注意的地方,听小编老师细细道来。

研发人员工资加计扣除范围

《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的通知》(国科发火〔2016〕195号)规定,企业科技人员,指直接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以及专门从事上述活动的管理和提供直接技术服务的,累计实际工作时间在183天以上的人员,包括在职、兼职和临时聘用人员,并规定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虽然两个文件对研究开发人员的称呼和内容表述有所区别,但是仔细分析比较,两者的范围基本一致,97号公告将研究开发人员分为研究人员、技术人员、辅助人员,而国科发火〔2016〕195号文件虽未细分,但分析其条款也可分为研究人员、技术人员、辅助人员,因此两者人员范围基本一致。但是,国科发火〔2016〕195号文件对研究开发人员有时间要求,即必须累计实际工作时间在183天以上,否则不得计入高新技术企业研发人员,而97号公告对时间无要求。 

因此高新技术企业如果存在累计工作时间未达到183天的研发人员,该部分人员从事研发工作所发生的费用可享受加计扣除税收优惠,提醒企业应将该部分人员费用按照会计核算受益原则计入研发费用。 

研发人员工资加计扣除范围

研发人员工资加计扣除对人工费的界定范围

1.加计扣除对人工费用的归集范围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科技部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规定,人员人工费用指直接从事研发活动人员的工资、薪金、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外聘研发人员的劳务费用。 

2.高新技术企业对人工费用的归集范围 

国科发火〔2016〕195号文件规定,人员人工费用包括企业科技人员的工资、薪金、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外聘科技人员的劳务费用。 

虽然在高新企业对研发人员工资加计扣除未做出同样的规定,但是根据受益原则可以按照实际的工时进行合理的分配,否则会造成虚增研发费用,同时也会影响到费用的占比和加计扣除的比例。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相关问题
  • 研发人员的电话费用 可以作为加计扣除的范围?

    这个是可以口述的可以

  • 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范围

    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范围,指的是企业可以在计算其所得税前依法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根据国家财税部门相关规定,以下是企业可以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项目:1. 内部研究及试验开支;2. 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基因组等其他知识产权的费用;3. 研究经费;4. 技术服务费用;5. 技术改造费用;6. 聘请技术顾问、技术委托研究费用;7. 技术保证金、技术推广费用;8. 技术交流费用;9. 技术认证费用;10. 研发机构投资费用;11. 科技质量改善支出;12. 其他有关研发活动费用。

  • 公司实验室员工的工资和社保费记入什么费用?是否属于研发费的加计扣除范围?

    你好,属于,工资计入研发费用-工资,社保计入,研发费用-社保

  • 办公费属于研发费用加计扣除范围?

    你好,办公费属于研发费用不可以加计扣除范围 (一)允许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 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本年度实际发生额的50%,从本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在税前摊销。研发费用的具体范围包括:1.人员人工费用。 直接从事研发活动人员的工资薪金、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外聘研发人员的劳务费用。 (1)研发活动直接消耗的材料、燃料和动力费用。 (2)用于中间试验和产品试制的模具、工艺装备开发及制造费,不构成固定资产的样品、样机及一般测试手段购置费,试制产品的检验费。 (3)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的运行维护、调整、检验、维修等费用,以及通过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租赁费。

  • 研发加计扣除,研发中心还有市场人员工资,是算在加计扣除的辅助人员里,还是直接人员里

    研发中心一般是直接人员工资,市场人员不应该是研发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