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单位库存物品核算需要注意什么

2019-03-27 09:41 来源:网友分享
4061
行政单位库存物品核算需要注意什么,行政单位库存物品的核算与企业单位库存物品核算有什么不同,行政单位库存物品核算又需要注意什么呢?下文会计学堂将对此问题做出解答。

行政单位库存物品核算需要注意什么

行政单位存货核算要谨慎 七大事项需注意

2016年7月6日,财政部发布了《政府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财会﹝2016﹞12号)文件,其中对政府单位的存货核算做出了详细规定,改变了政府会计核算长期缺乏准则依据的状态。

行政单位的存货主要是行政单位大宗购入、需要库存的物资材料。行政单位的存货在取得时,应当按照实际成本记账。即,行政单位购入的材料,以购价作为入账价格。材料采购、运输过程中发生的差旅费、运杂费等不计入库存材料价格,直接列入有关支出科目核算。

1.并非所有存货都要通过“存货”科目核算

根据现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存货”科目核算行政单位在开展业务活动及其他活动中为耗用而储存的各种物资,包括材料、燃料、包装物和低值易耗品及未达到固定资产标准的家具、用具、装具等的实际成本。行政单位接受委托人指定受赠人的转赠物资,应当通过“受托代理资产”科目核算,不通过“存货”科目核算。行政单位随买随用的零星办公用品等,可以在购进时直接列作支出,不通过“存货”科目核算。对于两种看似存货业务而明确其不能通过“存货”科目核算,体现了核算的准确性。

2.委托加工的存货运输费计入成本方式的全面性

根据现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委托加工的存货,其成本按照未加工存货的成本加上加工费用和往返运输费等确定。对于运输费强调的是往返两个方面都要计入,不可只将单程运输费计入存货成本的错误做法,进一步体现了核算的准确、全面。

3.置换换入的存货支付的补价或收到的补价计入成本的方式不同

根据现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置换换入的存货,其成本按照换出资产的评估价值,加上支付的补价或减去收到的补价,加上为换入存货支付的其他费用(运输费等)确定。对于支付补价代表换入存货的行政单位一项资产的减少,按照借贷记账法记账原理的要求,必然会引起另外一项资产的增加,所以应以加记的方式计入置换换入存货成本之中。相反,对于收到的补价代表换入存货的行政单位一项资产的增加,按照借贷记账法记账原理的要求,必然会引起另外一项资产的减少,所以应以减记的方式计入置换换入存货成本之中。对置换换入的存货区分支付补价或收到补价两种情况而采取不同的计入成本方式,也体现了核算的准确性。

4.存货发出计价方法确定的严谨性

根据现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存货发出时,应当根据实际情况采用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或者个别计价法确定发出存货的实际成本。计价方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

对于存货发出时应严格遵守会计政策,不得随意变更计价方法,体现了核算的严谨性。

5.购入存货的处理方法不同

根据现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行政单位应区分实际支付与尚未付款购入存货而采取不同的处理方法。购入的存货验收入库,按照确定的成本,借记“存货”科目,贷记“资产基金———存货”科目;同时,按照实际支付的金额,借记“经费支出”科目,贷记“财政拨款收入”“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银行存款”等科目;对于尚未付款的,应当按照应付未付的金额,借记“待偿债净资产”科目,贷记“应付账款”科目。行政单位对购入存货实际支付的作经费支出处理,而对尚未付款的未作经费支出处理,作增加“待偿债净资产”科目与“应付账款”科目处理,严格遵守了行政单位以收付实现制为记账基础的精神,体现了核算的准确性。

6.接受捐赠、无偿调入的存货入账成本的确定方法不同

根据现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接受捐赠、无偿调入的存货,其成本按照有关凭据注明的金额加上相关税费、运输费等确定;没有相关凭据可供取得,但依法经过资产评估的,其成本应当按照评估价值加上相关税费、运输费等确定;没有相关凭据可供取得、也未经评估的,其成本比照同类或类似存货的市场价格加上相关税费、运输费等确定;没有相关凭据也未经评估,其同类或类似存货的市场价格无法可靠取得,该存货按照名义金额入账。对行政单位接受捐赠、无偿调入的存货区分4种情况分别采用不同的确定方法,进一步体现了核算的准确性。

7.存货盘盈、盘亏处理方法的精准性

根据现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行政单位的存货应当定期进行清查盘点,每年至少盘点一次。对于发生的存货盘盈、盘亏,应当及时查明原因,按规定报经批准后进行账务处理。盘盈的存货,按照取得同类或类似存货的实际成本确定入账价值;没有同类或类似存货的实际成本,按照同类或类似存货的市场价格确定入账价值;同类或类似存货的实际成本或市场价格无法可靠取得,按照名义金额入账。盘盈的存货,按照确定的入账价值,借记“存货”科目,贷记“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盘亏的存货,转入待处理财产损溢时,按照其账面余额,借记“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贷记“存货”科目。对于行政单位发生存货盘盈、盘亏业务通过“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进行处理,符合财产清查的账务处理程序,进一步体现了核算的精准性。

行政单位存货核算需要时刻注意相关法律法规的更新发展,并在有法可依的基础之上,利用对财会知识理解和掌握,准确核算行政单位的存货,保证行政单位在财务方面的正常顺利发展,完成财务人的基本工作需求。

行政单位库存物品核算需要注意什么

 行政单位领用存货会计处理怎么做?

一、如果用于应税项目

借:生产成本(制造费用或其他)

贷:库存商品

二、如用于非应税项目,视同销售

借:应付职工薪酬(在建工程、管理费用、营业外支出或其他)

贷:库存商品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库存商品是自产的,按市场价格计算)或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库存商品是外购的情形)

行政单位库存物品核算需要注意什么,行政单位领用存货会计处理怎么做,小编就先讲到这里了。关于行政单位的更多会计实务内容,请持续关注会计学堂,每天有会计实操纯干货推送哟。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相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