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价款摊销如何入账?

2018-08-29 15:01 来源:网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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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几款其实指的就是开采国家的资源,需要向国家缴纳的费用.那么在会计问题上,资源价款摊销应该如何入账?煤矿资源价款的收费标准和依据是什么?入伙你对这些问题还存在疑惑,就请阅读下文的相关解答吧!

资源价款摊销如何入账?

资源税是根据企业实际销售量(含自用)*定额税率计算征收的.

会计处理应记入借:"营业额及附加科目",贷:应交税金-应交资源税

它不是无形资产.

交纳的资源税要计入煤炭的成本里去.最终是让消费者来承担的.

因此资源税的总额除以煤炭的总吨数就可以了.

煤价资源价款收费标准:

以具有资质的评估机构评估并经依法确认或备案的评估价款为依据,开采只能用作普通建筑材料的砂、石、粘土等矿产资源可不进行采矿权价款评估,但须经集体讨论决定采矿权价款底价.协议出让的,按评估确认(备案)或集体讨论的价款收取;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的,按成交价收取.

资源价款摊销如何入账?

收费依据:

(1)《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241号 )第10条:申请国家出资勘查并已经探明矿产地的采矿权,采矿权申请人除依照本办法第九条的规定缴纳采矿权使用费外,还应当缴纳经评估备案的国家出资勘查形成的采矿权价款;采矿权价款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一次缴纳,也可以分期缴纳.

(2)《广西壮族自治区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和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7条:探矿权采矿权价款的收取标准以具有资质的评估机构评估并经依法确认或备案的评估价款为依据,协议出让的,按评估确认的价款收取;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的,按成交价收取.探矿权采矿权(申请人)应缴纳的探矿权采矿权价款,可一次或分期缴纳,分期缴纳的须经登记管理机关批准.

(3)《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关于培育和规范矿业权市场意见的通知》(桂政办发[2003]164号):属国家出资探明的,应由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认定的有资格的评估机构评估确定其矿业权价款;非国家出资的,由组织矿业权出让的出让机关根据拟出让有效期内矿山核实的保有可采储量、矿产品市场合理价格和资源开发条件等因素综合确定矿业权价款.对无须进行风险勘查即可开采的露天开采矿产及用作普通建筑材料的砂、石、粘土矿产资源,可以直接设置采矿权,由出让机关根据拟批准可供开采资源量、矿产品市场合理价格和资源开发条件等因素综合确定矿业权价款,作为出让参考价,采取招标、拍卖或挂牌等方式有偿出让.

关于资源价款摊销如何入账的问题,上文的解答是计入成本.除此之外,文章还阐述了煤矿资源价款的收费标准和收费依据.本文的解答就到此结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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